在閉鎖性社會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在衛福部,我們的力量是在內政部。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當中,法人是可以當的,而經濟部跟經發局研究的都沒有問題,但要按照行政流程來申請,而行政流程當中就有一個規定,也就是申請手續當中必須要有目的主管機關的核可,而目的主管機關的衛福部我們研究了很多次,理論上是可以,可是實際上一直想透明的是,我們必須提出怎麼樣的申請文件,所以就要我們拿章程,然後就送給他們看章程,但卻沒有寫說要成立社會企業,因此又告訴他社會企業要寫在章程嗎?如果是的話,那就變成非營利組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