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內政部代表提及,如在國家公園較重要區域禁掉流刺網能為各界接受,可能不存在收費的問題,如果不存在收費的問題,有保育基金的議題嗎?其次,未來亦得以「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草案)」於完成立法程序後,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收費依據,似無需探討規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