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補充說明一下,我必須要跟與會的各相關單位再說明一下,我們這個只是訂定,因為訂定了這一個規定是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訂定收取觀光保育費的原則、依據,所以到時真的實際上在執行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以依照這一個辦法,實地去用專款專用,也就是要指定專款專用在當地要用什麼,因此在現地的話,如果到時漁民在問的時候,就會回歸到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家公園劃設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的時候,專款專用用在當地的用途,而不是交通部來說專款專用在哪一些細項,這個與各個相關單位都不一樣,還是會回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