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麼辦呢?我跟陳委員、跟縣長都曾提議報告過,也就是每年撥付定額經費,放在由各機關代表組成的專戶,專款專用於當地,漁民才可以真正受惠,這樣政府要做的事才有一個模式可以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