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在說明,如果海域的利用,是特別景觀區跟遊憩區,依照國家公園發展的方向,可以採生態旅遊、小眾旅遊的處理方式,其實不管是什麼區域,我們就會有一些利用或者是管制的行為。這個部分還需要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