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國家公園計畫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將會配合漁政機關就海域漁業資源管制規定,納入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俾有一致之管理規定,使人民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