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有提出一個意見,除了生理上的母體恢復之外,是否真有國內調查研究呈現雙多胞母體恢復情形?以雙多胞胎母體承擔這多懷孕與生產的負荷,身心疲憊,加上產假期間為照顧雙寶的手忙腳亂,真需要產假來恢復,身心負荷需要被考量,所以產假還是應該由八周增加到十六周, 但心理上是不是可以納入考量?因為我們會提出這一個議題是,生單胞胎一個個生的話,就可以請兩次的八週,生雙胞胎的話,就只能請一次的八週,會有雙胞胎的媽媽會覺得我受到損失,可能不是以母體恢復的這一個概念去想,只是想到的是,少放了八周的假,因此才會提出這一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