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的依據是就業保險法裡面第19條之2第1、2項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是按月發給,最長可以發六個月,同時撫育兩個小孩的話,以發給一個月,一個人為原則,所以一定是一個申請完以後再換另外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