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先進,商業總會對這一個議題很有興趣,因為據主計處去年的統計,商業、服務業的GDP佔63.15%,佔全國就業人口的59.17%,這樣換算回來大概是640萬至650萬,所以商業總會的行業別項下的工作人員有650萬左右,所以對於這一個議題,我們是全面性地思考,因為我們很清楚臺灣有今天的經濟,是因為勞資雙方的合作,所以我們把勞方當作我們的資產在看待,但是這一套《勞基法》是從工長法延伸下來,我們幾度跟勞動部、行政院一直在建議,如果這一套無法應付現在多元商業服務業的話,勞資雙方永遠沒有彈性的情況之下,會一直衝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