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回到上面去,我想要釐清一下,勞工休假日不足,的確是現在的問題,但另有一個脈絡點,也就是「勞工休假日不足」被刪減,這個是前輩也有提到的部分,因為本來去年單週40工時是123天,部會回應不一致,我覺得有一點小誇張,因為《國定假日法》在勞工團體的內心非常清楚,通過(受益者)並不是勞工,公務員也會享有,我們並沒有要獨厚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