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的決議是89年,最近是不是有跟各界討論過,其實內政部在103年處理紀念日、節日相關議題時,曾經找過政府機關、各部門、工商團體來討論。對於紀念日、節日的放假日是否可以再增加,其實也有討論,除了紀念日、節日再增加放假日,還有春節是不是固定放9天,其實這部分大家有提出來的論點,事實上紀念日、節日的放假,其實有提到人民權利的問題,事實上會影響到的是整體的辦公時間、工商企業的運作、產業營銷成本、民眾休閒活動的安排、交通運輸調度、金融結匯的股匯市交易的各個群體層面問題,所以對於再增加放假日提案,其實是沒有共識的,所以總放假日數還是維持在116天,這個計算是含勞動節、勞工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