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配合在89年立法院的決議,90年的時候,內政部已經將7個紀念日、節日的放假日改成只紀念,而不放假,這一些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翌日、革命先烈紀念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光復節、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這也是勞工朋友一直呼籲希望恢復的7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