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的部分,公務員很清楚是上班五天、週休二天是固定的,而勞工並不是固定的,是不是因為這樣而衍生要求,紀念日、節日如果要增加節日的話,因為我們當初刪掉了很多是政治性的節日,好比像蔣公誕辰紀念日要放假,我想很多人會有意見,因此邏輯上的要處理,勞工要解決整體放假的部分,這應該是分開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