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有問題。我想具體黃色有關於《國定假日法》的制定,應該是直接連到「制定國定假日法」,「增加休息日數」、「公司應強化員工工作效率」跟左邊的《國定假日法》的制定,橘色的到左邊去,「立委分歧」都不要提,這個我同意,跟ORID的順序不違背,但也反應了一個事實,也就是某一天可能討論出的時候,也許不用透過例假日法,也是給這一個辦法授權,也就是有別的解決可能性,但是無論如何是框定在這一棵樹上,你的意思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