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在102年2月公告為禁漁區,規範A、B、C、D的區域,在每年農曆9月至翌年2月,禁止底刺網作業,在範圍當中綠色的部分是屬於底刺網完全禁漁區;在左上角的粉紅色是完全的禁漁區,也就是任何的漁法都不能進去。右方這一塊方形是我們這一次提案所提到的東西吉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