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規費法的部分,規費法目前有三個不同的回應,我們利用這一個時間來整理一下:第一個是「依照目前的法可以收規費」,項下有兩種,一個是「可向進入觀光地區、風景特地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等公告一定範圍場所之民眾收費」、「一個是可向進入生態保護區者徵收行政規費」,跟在座的同仁確認一下,目前有無依照這兩條收取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