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法律的部分,現在有中小及新創發展條例,但是那個要過還不知道什麼時候,那時會有沙盒,這個可以適用,但法律還沒有過的時候,我贊成研究團隊的意見,也就是先請主管機關透過解釋,解釋這個「一處」是什麼?也就是有沒有民事的排斥網路,或許可以解釋這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