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消費爭議個案處理的部分,原則上是在各縣市政府的消福中心或者是消保官,我們在處理這樣的案件,一般來講會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第一次申訴,等於是進到消費者服務中心,會把案件移給相關各縣市政府對應的窗口,由對應的窗口會依照消保法第43條的規定,去請車商提出說明。如果這個部分消費者認為還是不是很滿意的話,就會進到第二次,就會由消保官協商,這部分就會排協商的日期,由雙方各自來作協議,針對這一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