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提案人提到會危害使用者安全的問題,交通部有針對車輛發生安全問題時,主要有分兩派處理,一個是通案性的處理,也就是有行車安全疑慮的時候,也就是民間監督管理辦法,去督導車輛去進行辦理召回的作業,如果發生有車輛瑕疵的部分,那就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