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趕快呼應一下,剛剛教育部李月碧PO提到,法規並不是那麼死的,是有彈性的,但真正是否願意活用法規的是人。臺北某國中有一位地理教師希望採購我自我介紹時提到的GIS Open Platform,因其為全臺灣、甚至全世界第一個創新的整合平台,但國中教務主任說不能買獨家供應的產品。因此我就打電話去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採購法諮詢專線及台北市教育局採購聯絡窗口詢問,他們都說採購法沒有規定不可以採購獨家供應的產品。可是教務主任仍說不行,他說:「如果要這樣做的話(去採購一個沒有國中採用過的產品),簡直是陷我於不義,要讓我的工作不保嗎?」;我說:可是大學用過並且也曾在NGIS成果展展示過,他說:我們只是國中而已並不是大學;他還問我為何不想辦法找到第一個國中的買家之後再去找他們推銷?言下之意應該怪我自己的業務推廣的能力不夠!我只能無奈的說:公務體系中許多人不想當第一個採用創新產品的人,就如同您一般。雖然採購法的出發點是防弊,但法規並不是都沒有彈性,重點是公務員不敢用,因絕大多數的公務員只希望當老二(Me Too)以避免任何風險。其實這已經是二、三十年來的積累,不能怪公務體系的人員,公務員是通過國家考試且經考核機制管控之人力資源(具備相當的資質);其實公務員自己也有苦難言!這個問題不是那麼容易在一個會議來解決。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跟工程會轄下的技術處有接觸,工程會轄下另有一法規處是專門在修改採購法的,但此問題不確定是不是修法就可以解決,因為法規都有啊!只是沒有公務員敢用而已!因為若採用不常用或沒用過的法規時,主計、政風兩單位就會過來關心了,大家都知道在公務機關裡面最怕被這兩個單位找麻煩。我今天來參加此會議之前聽某一位主任說他們的政風都還有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各位知道KPI嗎?就是績效指標,要把所有的弊案查出來。 因政風有KPI(績效指標),在此情況下,幾乎所有的公務員完全照舊,幾乎不可能創新!公務組織上要箝制人員避免犯罪(防弊),但造成臺灣公務體系沒有辦法創新!這是很大及嚴重的問題,在這裡無法討論,暫時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