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拋出來的方式是什麼?甚至有些東西沒有吵一下,大家也不會關注,所以如果沒有拋出來,大家也不會關心它。即使如此,我覺得無論如何還是要想辦法更前面,所以比如最近找了澳門的人來講,他們的經驗是,他們各個部門都會有年度的或未來三年的施政重點計畫,這要寫成一個白皮書或公民報告,白皮書寫出來之後,也規定有一定的參與程序,比如要針對這個白皮書辦幾場的說明會,然後邀請關心這一些議題及跟這一個業務有關的團體來參與,從這個過程中我們就凝聚出幾個問題是比較爭議的。所以,我覺得這一件事我們也可以思考,可以鼓勵部會,因為他們有施政計畫,而且也要用民眾讀得懂的方式,也有實體的東西,然後再以那個為基準,邀請公民來閱讀及討論,我覺得這個也是一種方式,可以在更前端把一些可能問題浮現。當然,也有可能有助於鼓勵部會、單位本身去思考做這一件事是不是民眾所要的,等於是會做自我的篩選,因此在做政策的時候會更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