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謝您。其實我也不知道這個問題來請教您是不是適合,我是基層的檢察官,因為我現在要看很多司法系統,開始有一些數位化,我覺得我們的系統很差、很難用,比如最基本的是我們會也前科表,這個前科表是從警察局那邊用一套系統,法務部這邊也有一套系統,法院又有一套系統,而這一些系統其實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辦法去作一些分析,但是我們現在得到的是很僵式的成本,他們記錄起來並沒有特定的格式,比如什麼時候入監、出監,什麼原因、什麼時候出監,大家記得很亂,什麼東西都往上記。

  • 我其實後來有看到TED在紐約地方的檢察長,他們有用前科的系統下去分析,他們可以知道哪一些人,比如檢察官在抓到一些犯人的時候,我們審理之前會羈押,羈押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有沒有逃亡之虞,但是他們就有那一套系統可以告訴我們說因為他們說他們逃亡之虞的機率多少,也就是非常高風險,但是我們都沒有,我們現在都是憑感覺,法院跟檢察官其實都憑感覺,他們都逃亡之虞,我們說有,就看法官是否相信。為什麼會覺得有,我就是覺得他就是有,就是一些感覺。

  • 就是心證?

  • 我在想說沒有可能讓前科表數位化,這一件事其實我昨天也有去矯正署,矯正署說曾經也有想過類似的系統,也就是預測犯罪,今天有一個受刑人進來,我預測他的再犯之虞,但是他們那一套系統也就不了了之了。

  • 我在想說有沒有機會讓這一個系統能夠真的像美國這樣子數位化,從我開始做,大概是七年前在司訓所受訓的時候,他們把這個當作很難的東西,教大家判讀那個印出來厚厚一本,那些可能是上百頁的前科,他覺得這個其實以現在科技這麼發達,怎麼還需要我們來讀?這不是應該要跳出來嗎?

  • 像我們前科有沒有累犯五年,這個並不是系統就要告訴我們,而是要判讀,判讀出來的刑度可能就判錯,因為會加重。

  • 我是覺得這一種系統有沒有機會第一步先讓他數位化,至少像累犯的這一種判斷,就不用讓檢察官或者是法官花這麼多的心力,像司法改革這麼複雜,檢察官、法官就拼命罵,我們人力不足,每一個案件量這麼大,拼拼看。

  • 最少讓我們工作不該是現在還需要人力做的,可以靠電腦的,是不是可以讓電腦去做?

  • 就是減輕工作負擔,至少從這一個部分開始。

  • 對,也就是至少像累犯這一種判斷不用我們來做,尤其是毒販,毒販其實一翻兩瞪眼,驗尿有就有,但是光寫起訴書的前科就寫了一個早上,那個前科又臭又長,我覺得那不需要我們來做。

  • 如果這一套系統能夠做起來的話,像有沒有機會,也就是不是單純的,也就是判斷有沒有累犯,甚至以後可以作為逃亡之虞、判斷羈押,又或者是最近有在研究洗錢,大家在討論洗錢,也就是哪一些人的洗錢風險高,我也不是說前科犯就一定高,但是統計上我們可以讓這一個數字凸顯出來,至少看哪一些人的洗錢風險高。

  • 像現在去銀行存錢,我同學是律師,小孩子剛出生說要去開戶,他們不讓他開戶,而是律師洗錢風險高,我想那一些前科犯的洗錢應該比這個高才對,但是我們沒有這個東西,如果這一套做出來的時候,除了讓我們實際的院檢減輕負擔之外,其實還有很多外務的功能。

  • 最近剛有一個家庭暴力系統的外洩功能才變成選戰的話題,就是在前兩天,我們有一位候選人引用了衛福部家暴或者是什麼之類的危險通報系統,有說如下這一些特徵的人特別有犯罪的可能性,昨天才剛對市民道歉說政治人物不應該標籤化,我是說外洩一定有效益,是正的或者是負的是當這一套做出來之後,你沒有辦法控制人去解讀它,所以一些不一定相關的,像放款的受限,因為更生人本來取得工作機會或者是取得貸款就已經比較困難了,我們如果再加上這樣子您講的外部化的東西,從角度來看不但可能是洗錢,這個也許是真的,也有可能還款紀錄會不好等等,無形之中是更沒有更生的機會。

  • 我的意思只是說外洩效益是正負都有的,但是節省公務人員的時間,這個是沒有問題的,這個是一定有的價值。

  • 我瞭解您剛剛說更生人的問題,所以我其實之前有想過,因為我最近有研究系統,像國外他們講說國會金融跟洗錢防治的衝突,我們希望大家都能夠接觸金融業,但是用了這一些東西,也許這一些人有風險,但是被逼到不能用金融系統。

  • 就走入黑市。

  • 我看到有提一些報告,是不是有機會,也就是最基本的金融工具,像我讓你排富,但是一般人現在可能提款是2萬元/天,但是你的提款不能每一天2萬,好比一般我們講說提款2萬很正常,但是今天有一個剛出監,也沒有正常收入,有需要可以到2萬嗎?

  • 就是一個風險上限的概念。

  • ATM讓你提,但是ATM可能就是3,000,如果真的要提2萬也不是不行,就是要到銀行去,有人跟人的互動,你不能在ATM提2萬之類的,他們希望不要跟防治洗錢,因為現在有很多人說防治洗錢太擾民了,但是我們知道擾民,說真的,我們也不能分辨,總是要讓我們有一個機制分辨。

  • 光是進入機制,大家就覺得很擾民了,尤其有一些目前本質上現金交易很頻繁的,像小攤販,但是小攤販月收入或者是日收入就已經不低了,可能3、5萬或者是10萬都有可能,銀行問東問西,銀行覺得擾民,這個我也可以接受。

  • 反正現在是風險基礎,就讓銀行去判斷,至於您剛剛提到有一些更生人,確實社會被標籤化……

  • 是,這個我瞭解。就像您剛剛有提到有政治人物會拿來什麼樣的風險性質,像我之前就像您剛剛有提到的,銀行都會去聯徵,所以他們就會看你的風險怎麼樣。

  • 因為其實我跟金融機構在講的時候,我們也有講說可以參考這一個,但是參考這一個的話,我不是很懂,所以有沒有機會一樣去撈資料,但是撈完資料,我們成立一個比較獨立性的機構,像我們有保險犯罪的防治中心之類的,有一些公司合作的機構,就像金融機構這一種,但是金融機構不能親自看。

  • 我撈出來資料之後,他們自己去分析,我只給結果,像這個人是高風險的,或者是低風險的,比如今天這個人來開戶,他是高風險的,你不用問我他為什麼是高風險,我不會跟你說有前科或怎麼樣。

  • 銀行說風險基礎,如果遇到高風險就要多做一點,你就是多做一點這樣子而已。

  • 這樣子一來我可以做中間的控管,我不讓你親自碰個資,我甚至不一定要是中高低粗略的風險,我可能分成五級,哪一段是最高的,你是不是有機會……為什麼講到這個,我重點一開始其實講說我們的前科,因為我覺得這個是很基本的,但就已經是常年的問題,到現在都沒有人解決。

  • 去年部裡面有讓我到國外看一些東西,因為我寫了貿易洗錢的建議,但是沒有人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真的太貴,要弄這個政府可能沒有錢。

  • 這個系統嗎?

  • 可能不是錢的成本,而是時間成本,大家要改變作業習慣,這個是最大的地方,這個跟你剛剛講小攤販是完全一樣的狀況,你要小攤販去用一些金融工具,其實建置那個的錢沒有幾元,費用也不高,最多是因此被抽稅,但是你可以給他一些免稅的動機,最大的抗拒就是作業習慣的改變,也就是會因為這樣子而結帳、收銀,每一天的工作等等,他會需要可能改變5分鐘或者是10分鐘的工作行為。

  • 前科表這邊也是一樣,我們如果是併行,那這當然是一個可能性,但是在判讀這邊就變成兩種都要做,其實坦白來講,我們在院裡面做類似這樣子併行的工作,像另外一個紙本工作非常多的是經費結報系統,也就是你出差,請了假或高鐵怎麼樣,要訂一疊單據然後過來,然後主計還要審,跟你講的一樣,沒有人想要複製貼上這麼多的東西,畢竟得做,不然主計會找麻煩。

  • 當然有很多人說我們是不是直接在請假系統請了,我們不支付高鐵,又或者我們至少有一個數位單據,PDF裡面有一個金額,就直接over給一個email帳號,也不可能結報跟做假,這個是絕對沒有問題,機關裡面都有很習慣做研究作業這一套,跟比較習慣用新的,我們主要的挑戰是要設計出一套工作流程,本來習慣這一套的人,還是不會被迫要改很多作業習慣,但是新的這一套的人又可以享受到自動化的好處。

  • 而這個難度是絕對比你弄一套新的要高很多,但並不是因為開發的費用,開發費用是一樣的,也就是比照心理學,你本來陪這一些人夠久,並不會因為新的這一套而讓他擔受不必要的風險,又或者是一大把年紀還要用正當話術做一些本來用紙本很熟的事情,這個才是最大的cost。

  • 其實說真的,我們講過我們沒有親自key前科,應該都是執行處什麼人在key的。就像你講的,這個也是分工,key進去的時候有一個系統,只是key到系統裡面跟key到以前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都是key而已。

  • 只要一個人從最基礎的,也就是內政部、警政署有人key之後,後面都不要key了,我不瞭解這一種抗拒,也就是改變行為習慣的抗拒有多大。

  • 這個是第二站,也就是本來接警政署過來的這個,也就是你們?

  • 也就是警政署key完,我們就別接了,我們就直接看,不用他key。

  • 等於直接拿掉一個作業流程,而不是說調整作業流程。

  • 對,而且前面那一步,你沒有把它數位化,後面根本沒有機會去分析,因為比如現在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最常問的是學歷怎麼樣,我也不是歧視學歷低的人,只是因為真的去看監獄裡面,像矯正署也有統計,我們現在監獄有5、6萬人,大概都落在國中、高中職畢業,都是4萬人,男生的量比女生大很多,再來吸毒的量超多,我不知道有沒有地區性的差異,就算是地區性,我也不知道,像桃園跟新北的量就很大,我也不知道原因,總之有沒有辦法分析之後而知道什麼情況下,像有立委在罵說矯正署都亂放假釋,那個假釋的再犯之虞,其實我們有一個系統,也就是有一個數字,大家有一個base是有再犯之虞或者是沒有再犯之虞,或者是在監獄裡面表現好不好,拿一個東西出來,也就是大家覺得審核的人是法官或者是檢察官,只是大家覺得太過於武斷跟主觀,像羈押我都覺得超級主觀的,我也不知道法官要押或不押,我覺得那個就是經驗。

  • 就像我剛剛講的,如果我們可以有一個系統,也就是有一些數字,我想那個應該可以好很多,一來是減輕工作、二來是對於預防的前階段也很有幫助,因為我原本以為這個是要花很多錢。

  • 這並不是錢的問題,因為現在心證雖然很主觀,但是每個人在做判斷的時候,就算講不出一個理由來,也至少有一個感覺,對不對?

  • 您剛剛講的是有一點像開車,也就是導航系統已經幫我們把最快的三條路出來了,也就是20分鐘可以到、那邊15分鐘可以到,理論上你要開高速公路、普通道路,還是你決定,但是事實上你看了導航的數字,基本上就是會用它建議的那個最快的走法,所以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如果你開車的習慣跟別的駕駛不一樣,導航其實不會把這個計入考慮,導航是以大家所有人平均的開車方法,好比像你在某一個路段有一個捷徑或者是小路,這個你們沒有辦法輸入你的導航系統,因此在這個情況下會把你的能動性拿走。

  • 到你講的這個判斷一樣,某一位檢察官按照他的經驗,就是有某一套判斷的法則,你把這個數據建立起來,基本資料庫一定沒有問題,但是做出綜合判斷的時候,要怎麼解讀裡面每一個因素,有沒有可能自己去定義他覺得重要的因素,這樣就會變成一個問題。

  • 像學歷或者是這一些東西,可以分到很細,也可以分得非常粗,對不對?同樣是高中畢業,或者是大學畢業,也有哪一個高中畢業、哪一個大學畢業,也有唸了幾年這一些因素,當你把這一些抽掉,反而在節省時間之虞,可能本來按照主觀經驗法則會考慮到的一些面向,因為當年沒有寫到系統裡面,事後你也沒有給操作者一個把它加進去的方法,所以到最後就不見了,這個就是跟可能大家本來寫書法,現在都用標楷體一樣,也就是大家美學會趨同。

  • 你可以主張說這個會變成比較有可預測性,不同的人判出來會比較像,這個是好事;但反過來講,如果這一套系統有一些bias,也沒有人會去質疑這一些bias,每個人無形之中當做出決定之後,事後都會合理化自己的作為。

  • 如果這個系統一開始有一些寫錯了,或者是只拿出很少數的個案,然後就擴大到通案,那一組的人真的很少,好比像國中肄業的人只有三個,兩個有犯罪嫌疑,一個沒有,像我也是國中肄業(笑);這個時候不會常常看他的原始資料,所以就會變成拿分析出來的這一個分數。但是在判讀的時候,你看著這個這樣判,無形之中就是加深了每一個用這個系統的人對這一件事的bias,會一直這樣下去。

  • 像人家說有電腦自己學習,像有一個犯人進來就有把資料丟進去,資料就不斷地去改,有機會這樣bias會比較少嗎?

  • 這個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也就是幫你忙,也就是你自己一個人,幫你處理資料,然後學習你的判斷方法等等,這個趨同最大的危險是你跟過去的你趨同而已,你很難形成新的判斷因素,但是這個風險並不大。

  • 當一個庭或者是一個地方法院裡面,每一個人都在用的方式,也會有大家的bias,慢慢趨同,一個新人來的時候,要抵抗這個會變得很困難。

  • 這個架構是可以討論的,其實是有參與式的、一些是基本事實,每個人又有自己個人化的部分等等的架構可以談,但是我要講的是,因為社會也是在變遷,所以我們一直拿資料庫三年前、四年前或者是五年前的版本疊加在今年的狀況,會形成一個困難,也就是以前大家覺得是共識,也就是這一些人有犯罪的困難,可能因為舉例來講,像大麻除罪化了,突然間一個因素就消失了,這個時候就會有歷史資料解釋偏誤會出現。

  • 當然大麻捷徑不是真的會發生,但是我的意思是像每一次這種東西一發生,本來的因果關係會受到挑戰,但是這個在資料庫裡面是呈現不出來的,這個是最大的問題,因此我們要做這一套系統,要用來省力是沒有問題,但是省力之外,每一個只要感覺上是人力判斷式的東西,他幫忙做,或者是像導航一樣提示你做的,後面往歷史、往未來的這一個趨同,這兩個都要評估,不能不評估就做。

  • 這個是很好的點,我沒有想過,就像我剛剛所講要做洗錢系統的話,過去的經驗不一定是在未來可以用。

  • 就像比特幣,我2012年、2013年開始說我一小時收100比特幣的時候,可能九成的人用比特幣的人都是在洗錢,都是在做不太合法的東西。但是到了2014年、2015年的時候,門羅幣就發明了,所以真的想要洗錢的人,發現比特幣不太好用,因為可能會被實名化。

  • 從2015年、2016年開始用新的,反而留在比特幣裡面是正當生意,但是現在比特幣裡面只有不到10%是罪犯,可是這個時候是在2012年至2014年是用洗錢的資料庫,很容易得到一個用比特幣很可能是罪犯的結論。

  • 比特幣本身也沒有變,只是更適合罪犯的東西被發明而已,這些都可以處理,只是如果一開始設計沒有把這一些考量進去,我們很難事後回來修正。

  • 如果電腦自己跑的話,是不是要給他因子?

  • 要。他自己分析出因子的問題是,他沒有辦法知道這個因子跟外面的這一些環境因子是怎麼互動的,簡單來講電腦沒有程式,所以除非是你很鉅細靡遺把這個人生命史的每一段都給他,不然他看到的有點像我們叫做「不完全剖繪」,就跟我們在警局剖繪一個人是一樣的。

  • 他可以自己找因子,但是問題並不會回來問你說這邊缺一塊,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我,如果一般的人類,如果要做類似這樣的事,要自己找因子的時候,比較像我們說調查式的研究,會發現這一塊好像缺了解釋,會跟你要更多,但是目前電腦沒有能力主動跟你要很多,這個是目前演算法上的一個困難,就是當他缺的時候會腦補,很可能是錯的,因為沒有外在世界的程式。因此會變成電腦的電視可能看一個照片,辨識這個是一隻熊或者是兔子,他們會發現在上面隨便一個地方加白點或者是紅點就會說是老虎,看到不是很深的東西,並不是真的要玩一隻兔子,一直給他看幾百萬隻兔子的照片,歸納出一些因子。

  • 而這一些因子是非常表面的東西,所以你也很容易用一些光學迷彩,任何人類看起來是兔子會長出因子,而這個因子不因此在人類的世界裡面對應到我們的概念,這個是第一代人工智慧的困難。

  • 像這一種困難,我不知道別的領域,當然我們沒有全部把所有的這一種需要人類判斷的工作,尤其是犯罪全部給電腦,但是我們有沒有什麼方式,就像您剛剛所講的,我們可能會過度信賴他,然後就因此懶,也就是完全靠它,有沒有什麼方式是避免的?比如定期去檢視它的因子?

  • 這個是很好的,也就是可以定期去檢視,也就是試著讓他說出為何讓他做的這一件事,或者是像我們做資安一樣,我們做了一個系統,會請一些白帽駭客來打,我們會請一群開發者,他們專門做一些人類的一般嘗試,他們覺得不應該判的東西,但是試著欺騙這一套AI,讓他來判跟找出後面的漏洞等等,這一些都是人工智慧研究的一些很熱的領域。

  • 這個是我覺得很適合做,只是像我們在做總統盃黑客松,每一年會選五個案子,就是像您剛剛所提的公務體系當中,跟學校或者是跟外面公司一起共創,像今年就有一個AI的案子,看臺灣自來水公司的水壓及水流量去判斷有沒有漏水,但是他不是取代掉這一些老師傅,只是告訴老師傅說哪裡的機率比較高,先去聽那邊,然後再回饋這一套系統,等於是機器學徒。

  • 為什麼這樣子?因為水管會不會漏水,你看水壓的水量、時間及用水率差不多了,沒有生命史,每一個水管的生命史都是一樣的,因此這個比較適合AI來做,即使是這樣的話,都還是有很多feedback。

  • 我覺得並不是不能做,其實是可以做的,只是我們要先從簡單的,也就是自來水管一步步再往上做。

  • 像前科表這一種,您說這並不是成本上的問題,單純只是因為……

  • 這個是道德上的問題、倫理上的問題。

  • 如果把舊有的東西,全部把它數位化,那這個應該就是成本的問題。

  • 這個也很容易,本來是手寫或者是打字?

  • 打字的掃描非常容易的,那個並不困難。

  • 那個量很大。像有的人就有上百頁的前科,就像剛剛講的,光監獄裡面有5萬人,加起來有前科,像現在也不需要,也就是重大犯罪或者是曾經坐牢過的,也曾經有10萬人,這個量不大。

  • 這個還好。我們之前有幫忙做過一個院檢交換的,這邊起訴之後,有的時候卷到這裡還要借回去。

  • 對,我們現在是用這個。因為我們之前有叫做「卷證數位化」,「卷證數位化」現在有跑,像您剛剛所提到的,光院檢之間,像我們起訴之後,檢方這邊有一定的卷,院方的法官會再加東西,加東西上去之後確實會上傳到我們這邊。

  • 但是這裡有兩份公文,院方的書記官或者是法助會做書籤,但是我們這裡就沒有書籤,像這一種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沒有辦法同步回來。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可能是作業習慣,因為之前大家就在討論這個工要誰做,司法院推給法務部,法務部叫司法院做,現在司法院做,不給法務部。

  • 我知道,從新北模式開始協調,就是幫忙處理這一塊。

  • 對,我就在新北,因為我不是很懂,我原本想說這個是很大技術上的困難,但是現在聽你這樣講,並不是技術上的困難,單純是協調……

  • 對,主要是流程再造,每一次在做流程再造的,有些人會覺得重新學習的成本,就算心理上的成本會大於攤提節省下來的時間,但是像我們就會覺得我們浪費掉的時間,當然遠大於我們重新學習的成本,每一個位置上的人都要覺得對我無害,這一種東西才可以退。

  • 最簡單的方法是想用的人用,這個是最簡單的,但是如果只是想用的人用的話,那沒有我們所謂的規模,如果沒有規模的話,也就是單獨個別的輔助,並不是沒有幫助,這個機關就不會很強的政治意志說要去推,變成是想用的人用,然後對這一些人有好處。

  • 現在部裡面推很多東西都是這樣子,像之前有做毒品的,毒品只要抓到毒販,你就會拿手機去找他之前打過的十通電話,但是後來跑一跑,現在可能因為開始大家不打電話了,也就是打LINE或者是什麼的,這一套系統就掛了,也就是沒什麼用。

  • 意義不大了。

  • 因為以前不曉得是台中開始吧!他們做了,現在每一個地檢署都跟著做,你現在做這個沒有用,最好的時間沒有用,現在就沒有。因為我一直在想說洗錢的資料庫,我覺得現在叫金融機構做,其實有點強人所難,金融機構一個人來存錢,他就是存錢,你說叫每一個行員都跟偵探一樣,問東、問西,一來人家覺得你煩,二來是行員是哪那麼容易,每一天都問不出個東西來,只是增加負擔,而沒有效力。

  • 因此,我才想說是不是可以用中間的機構,由他們提出資訊?這一些資訊提供出來,等於很可能會有那一種bias在裡面。

  • 這個是負面的外洩性。整個社會如果可以被說服這個不是問題,當然這不是問題,例如像PRC那邊很容易說服這不是問題,因為社會信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臺灣並不是這個狀態,臺灣存在各種各樣的情況。

  • 像我們剛剛講說,不要讓金融機構知道我們是依照……現在沒有用了,我原本想說不讓他們知道是什麼原因,就像我看國外,他們之前就有講說貿易的系統,其實就像我們的信用系統,每一個人可以自己檢查你的信用,可以要求這樣寄可以不對。

  • 可以上訴。

  • 其實說真的,我也不懂為什麼一堆小朋友,也就是20歲剛初頭的就賣帳戶,法院在賣帳戶的案子超級多,像這一種我之前都問銀行說小朋友來開戶,臺灣開戶想開十個戶就開十個,為什麼他們沒有限制?他們說一來是因為客戶為尊,再來很多是早期股票大好的時候,每個人都想要開戶,就像有抽股票籤,像就有比較低的,也就是IPO的時候,可以用比較低的價錢,有一個帳戶就可以抽。

  • 瞭解。就跟買好幾張的樂透意思。

  • 銀行現在沒有一個限制是什麼人可以開、什麼人不可以開,就像我剛剛跟您講的,也就是一個風險,假如今天有一個來,風險是比較高的,又是20幾歲初頭,已經開了第五個帳戶,是不是就別人他開了,我不知道金融機構間有沒有辦法交流資訊,他們也不想交流,我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在別間開。

  • 我最近溝通的時候都有講說是不是可以建這一種中間性的系統,建這個好像有很大問題。

  • 如果建這個純粹是跟金融機構間紀錄的話,可能比較沒有問題,因為聯徵是在這個上面成立的,您剛剛講的是在介接別的犯罪紀錄、信用紀錄,這確實是目前大家會比較困難的,原因我剛剛所說了。

  • 像一個人開十個戶頭,這個確實純粹是金融行為,所以我覺得這個反而社會是比較可以接受的,因為這個是KYC的一部分,他做的每一步都是消費者,但是他跑去殺人放火,那不算是金融行為,一個是在KYC的架構裡,一個是KYC有一點外面的東西了,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先試著看大家能不能把這個架構裡的東西做好,這個也是產業自律的一部分。

  • 我們覺得這並不是沒有希望,但是這個要先做到很ok,而且大家對於上訴的機制是要覺得非常能夠相信,我覺得搞錯或者是搞混,可以快速得到救濟,才可以慢慢把一些不敏感的介接過來。

  • 我今天收獲很多,從來沒有想到有因為過往的資料,然後那個bias會變成一致,會覺得這個是很大的問題。

  • 我回去再想一下,這個確實是收獲很多。謝謝您。

  • 至於卷數位化的部分,我們每個月都有開放政府聯絡人每個月的討論會,每個月不同部會都可以自己提案說需要跨部會,其實如果單一部會可以解決,大概都解決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跨部會的問題。像剛剛講的差旅核銷,那個是人事、主計、財政、國發,至少這四個都要改變作業習慣,我們才可以把核銷這一件事解決,很可能他們下一個月就會提一個案子,也就是四個部會一起來看怎麼解決。

  • 因為我不會強迫任何人提這一種案子,所以好比像衛福部的PO提一個案子說全民健保是不是可以讓那一些想要用數位化健保卡的人先用,用卡片的就保留他的權利,有人主動提了我們就跨部會規劃流程再造的討論。像數位化前科表的這一件事,就有一點跨院了,但是至少法務、內政這兩部。

  • 現在是內政部、法務部及司法院,三個地方都有,對我們法務部來說,我們原則上相信內政部,我們是高檢署下有自己的系統,司法院有自己的系統,但是原則上司法院不相信我們,他們自己會看他們的,我們原則上是用內政部的,內政部上來的,我們也不會再重新用。

  • 瞭解,所以你剛剛才說你們這邊少一個環節,也就是以內政部上來的案子。

  • 我們覺得司法院不用做,沒必要。這個東西我沒有辦法帶前科表給您看,那個是之難懂,那個是沒有SOP,所以每個人記載的方式都不一樣,有人先記載可能羈押時間,而且記載到一個環節,有些東西是沒有必要記載的,像什麼時候移送,然後什麼時候起訴、什麼時候卷送院方,那個資料很複雜、日期一堆。

  • 因為我們有裡面有一個法律上的概念,我們要合併定應執行刑,在前面的案子都還沒有確定之前,而且又再犯罪的話,這一些罪要判三個月,然後又判四個月,要把這一些全部的刑併在一起,然後再訂一個刑,就是3334,等於是變成十個月,時間要去抓,上面有一堆時間,光對就瘋掉了。

  • 有些人的案子確定要很久,可能拖個三、五年都有,然後一直犯罪,又一直加進去,判讀起來真的很困難。

  • 所以現在聽起來有兩個可以做的,一個是在填入的那一端,試著讓它比較結構化,但是填的那一端要勢必更改作業習慣。第二,不要改作業習慣,因為這個你看有些人字寫得很草、他寫得很容易,看的人很痛苦,有些人字寫得很端整,他要花很多時間,看的人很高興,你要所有人都寫學楷書,他們一定會抗拒。

  • 另外一個可能性是我們在判讀端去引進一些技術,等於讓非結構化的資料來的時候,自動整理成結構化的資料,很可能這個才是實際上可以推的。

  • 這個也很好,現在光把那一些列印下來,如果有系統的話,就可以全部消化完,這個也很好。

  • 對,我覺得這個比較好推;另外一個好處是變成單一部會可以做的事,因為你們是使用者,資料使用者要用什麼輔助工具圖、提供者不能限制你,就像你的email過來了,他要變成最重要的郵件、垃圾郵件,或者是有什麼助理在裡面幫你找到日期放到日曆上,這一種都有,送email的人不能來限制你,所以如果是從資料的使用端,資料蒐集到使用中間加一個處理期,這個處理端放在使用端,資料的蒐集端是不能限制你的,這也比較沒有人權的問題,因為從他的角度來看,這邊的資料都還在,只是你判讀的時候,用的速度的東西。

  • 當然一個是紙本掃描的數位化,因為你收到的是紙本。

  • 現在是掃描數位化。

  • 把圖轉成字,這個是有很成熟的技術;字轉字之後,如何有什麼時間上的判讀,所以這兩個加起來。

  • 如果回到單一部會,其實比較不需要做跨部會協調。

  • 針對這一個部分,當然就是一步步,有什麼先做什麼。

  • 我們下一個部分是會有逐字紀錄,我可能把提到特定候選人改一改之後,過十天會公開,公開之後我會問一下,這個主管的政委是羅秉承政委,我會問他是否知道。

  • 他一定知道,因為他之前很有經驗,他當很久的律師,所有的人都知道為什麼沒有人改。

  • 他如果有興趣的話,我們再排一個時間來處理這一件事,我們手上有很多,從院交換之後,有很多包含司法院的官網,或者是司法院跟法務部之間的關係等等,反正可以省到大家的時間都很願意來做,每個都是自願來做的,並不是我叫他們來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