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午安,我們準時開始。

  • 今天的sli.do的號碼是806,已經有NCC的PO在線上留言「各位午安,好熱啊!」,我就引用他的話。

  • 這個月其實我們報告事項,之前致翔有email給大家協作會議須知,以及台南行的這兩件事。

  • 台南行的這個部分我們等一下會先請致翔報告,再進歷次協作會議的摘要報告,如果中間有任何的想法及問題就先留在sli.do上。

  • 致翔底下有加兩段,這個是有關於協作會議的文件處理,會前跟會後,其實我們已經這樣子做一陣子了。我們在議程當中提出來的資料,我們透過PDIS事先提供所有與會者參考,但是因為之前一直沒有明文,也就是我們在會前蒐集之後可以寄出,所以看致翔是不是要多解釋一下這一段的做法。

  • 我簡單說明一下,原則上希望開協作會議時,讓公部門以及民間團體間透過事先閱讀協作會議須知,讓PO這邊比較有依據去告知提案人,公部門的資料會在事前提供,提案方這邊有任何的簡報資料,也建議事先提供。我們瞭解滿多民眾的提案人會覺得會議上要提出來的意見,不見得想事先讓公部門知道。

  • 在基於雙方互相開放的原則之下,我們想要在協作會議須知當中,做這樣的補充。

  • 會後的部分也補充一下?

  • 會後的部分,現在都這樣子做了,只是明文化,一併訂下來。

  • 大家看這樣的文字,有沒有需要修正或者是需要調整的地方?因為目前看起來至少會後的部分,我們已經是這樣子做的了。

  • 當然最後一句「另在也」是錯字,要改一下。除此之外是差不多,我們就把這個更新到須知上。

  • 還有另外一個報告案,之前有發電子郵件,先請大家瞭解一下,8月24日台南市政府有邀請我們去做開放政府相關工作的分享,到目前為止有收到海委會的同仁報名。今天想瞭解在場與會者是不是願意跟PDIS一起去台南,跟當地的市政府分享PO如何運作及實務上做了哪一些案例。

  • 那一天除了研考系統,是不是也會有各局處的人在?

  • 他們想要建立一個類似跨局處聯絡人制度,跟各位業務相應局處的朋友,應該也都是會在,我覺得是有一些可以分享的部分。

  • 當然我們並沒有任何強制性,因為之前台北市資訊局關心的是我們用的這些資訊技術,台中市是在智慧城市委員會,台南比較像對跨局處的分享,也是以開放政府作為基本的想法,我還是會希望如果各部會的PO同仁——甚至是三級或四級機關的PO——如果有興趣的話,也可以跟致翔聯絡,畢竟從他們局處的角度來看,如果只是我們這幾個人去講,不一定那麼有說服力,各位在實際的工作上,如果跨部會協調,或者是像財政部透過報稅軟體,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案子有一些經驗的話,我覺得這個說服力比較高一些。

  • 當然,如果這個沒有的話,我們就會請海委會的PO替大家講之前的工作,那會需要一段準備過程。

  • 但是我想自己的工作,如果有空的話,自己的team是不是可以講得比較清楚,以上。

  • 財政部全力配合沒有問題,看有沒有發個電子郵件或者是開會資訊。

  • 台南市政府會發正式文。

  • 或者像之前內政部也有拍短片,像我們空勤總隊案有2分鐘或者是幾分鐘的短片,又或者是台視——我們之前才被採訪過——的短片,或者是人沒有辦法到,或者即使有短片,但是有局處可以參考的話,這個不失為一個方法,如果裡面對具體的問題有疑問的話,現場的互動會比較active,不然從0開始講比較難有具體的溝通,也許參考資料,如果有現成的話,也可以回應給台南市的文。

  • 接著進入正式的議程。

  • 接著是歷次會議摘要報告,先請法務部。

  • 主席、各位夥伴,法務部羅柏報告,事實上這個案子也是沒有進度,因為現在休會期間還沒有開議,開議之後會不會列入議程,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我們仍會關注這一件事。

  • 除了這個之外,我想要提出來,事實上台南邀請分享這一件事,我一直很關心,不是說我要去,致翔說目前只有一個機關報名,現在加上財政部共有兩個。

  • 會前我跟交通部、衛福部PO在聊天,他們說沒有公文是出不了機關的,假如有行文指定的話,就比較容易出公差參加,像交通部楊科長去參加,把經驗告訴大家的話,我覺得是好事,會把這一件事做得更完美,其他的部會也都可以報名參加,以上建議,謝謝。

  • 我們有聽懂,也就是直接發文給所有的部會詢問意願,並不是確認意願之後再請台南市政府發文。

  • 等於是先確認意願,名單會變成內部指定的依據,我們發的時候還是徵詢,但是部會可以實質上變成指定。(笑)

  • 我覺得這個是可以的,謝謝,很好的提議。

  • 序號27,請農委會。

  • 本會林務局在107年7月30日發布新聞稿,因為狂犬病比105年、106年相比並沒有下降,而且分布的範圍擴大,顯示疫情並未趨緩,考量傳染病傳染還是有潛在的危險性,目前還是要維持比較嚴謹的防疫措施;在本次公告跟往年不一樣的是,經歷過協作會議以後,將導盲犬或是訓練人員在執行訓練所所帶的導盲幼犬排除在這個之外,所以是可以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另外,在年底前國家森林遊樂區也會提供寵物寄放服務。因此建議本案是不是不要再納入每一月的那個……

  • 可是你們「Join」上還停在2月26日的版本,也就是「我們即將討論措施」。

  • 是不是回到「Join」,也就是把你講的整段放到上面,做一個綜合回應?

  • 不然「Join」看起來是每一個都還在討論,但其實已經有參採一些了,是不是回去講一下?這樣就可以解除列管了。

  • 我們會再更新「Join」平台的資料。

  • 接下來請序號28的人事行政總處。

  • 請假規則案經考試院於6月14日召開全院審查會,並於7月19日經考試院第12屆第196次會議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以上報告,謝謝。

  • 所以意思是9月就要以時計假了嗎?(笑)

  • 這一案就解除列管。這真的不容易,花了非常久的時間。

  • 序號34,請財政部。

  • 財政部就這一個案子,已於7月7日發新聞稿綜整回應了,未來要推動的事情也滿多的,財政中心的主任及國稅局首長們在5、6月份的時候也積極拜會一些支付業者,以及有關開立證明聯比較多的商家,我們積極拜會,引導他們使用雲端發票,因此未來我們將努力推動兩大部分:

  • 第一,我們會積極推動支付業者結合雲端發票,直接走雲端發票的部分會減少列印的問題,像目前有二十三家的銀行,信用卡已經可以直接當作載具了;第二,積極來推動行動支付的APP,其結帳的畫面能跟手機條碼整合,以方便民眾來使用。

  • 目前這兩塊是未來積極持續努力的部分,這個案子是不是可以解除列管?

  • 沒有問題,當然。

  • 接著是序號15,地震速報案,有三個主辦機關,先請內政部。

  • 主席、大家好,序號35地震速報,感謝行政院指導,通傳會、交通部及本部已於7月27日參加協作會議,目前是請消防署依當日的討論結果整理,我們會依限於8月底至「Join」平台回覆,謝謝。

  • 主席、各位與會長官大家好,針對第三十五次地震速報這個案子,通傳會已經在7月27日會後將修正之簡報檔案等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到PDIS了。

  • 其實本案在行政院這邊於7月份有密集召開相關的會議,相信會在災防雲這一塊,會把相關地震速報的工作做得更好,以上報告。

  • 主席、各位同學大家好,有關這個案子,氣象局會針對現狀、插播格式及發布標準、誤報的部分來作一些說明,依照大家所協調出來的時間,於8月31日時上「Join」平台回應,以上報告。

  • 序號36,請教育部、衛福部共同擔任主辦機關,先請教育部。

  • 主席、各位代表大家好,教育部針對這個議題,這個議題有兩個訴求,一個是降低幼兒園師生比,另外一個是請支持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稚園等設立線上監視系統,這兩個議題有併案,在6月29日要請提案人及相關的人員來做第三次或者是第二次的協作會議。

  • 會中就降低師生幼兒園的部分,裡面都有影響到招生人數等等,因此需要審慎研議,在這個情況之下,教育部會先做兩方面的努力:第一,擴展平價的教保服務,讓這個量在106年至110年可以增加到公共化的幼兒園至2,247班,提供就讀公共幼兒園的機會;第二,減輕家長的負擔,未來提供幼兒每人每月3萬元的補助,如果是第三胎以上,每一年會加發1萬2,000元。

  • 從改善教保服務人員的職場來努力,包含將相關的薪資權利納入評鑑指標,以及鼓勵私立幼兒園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建置公共幼兒園的機制及教保服務人員進修研習,以提升友善工作環境。

  • 第二,有關於監視器的部分,在協作會議討論以後,經過綜合討論的結果,我們考量不宜朝向強制或者是政策性的政策方面來處理,會從建立教保服務人員、家長間良好互動的機制來處理,包括加強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的通報查詢的管理系統,或者是落實不當管教的裁罰,以及提升教保人員的職能加強親師的溝通。

  • 另外,依立法院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通過的附帶決議,來研議是不是在幼兒園裝設錄影相關的事項來作規範,這部分先作以上報告。

  • 有關於這兩個議題,先報告監視系統,這兩案都在7月19日正式回應了,後續要處理的因為沒有法源的依據,協作的結果,其實也針對監視器無助於避免兒虐,是希望透過部會的合作來建立友善的職場環境。

  • 在9月或10月的時候會召開托育的會議,有關於監視系統,有隱私權、肖像權及安全管理等等的範例來提供地方政府辦理。

  • 再者,有關於降低幼兒園師生比的部分,這個部分確實跟教育部夥伴報告相近,有營運成本的考量,以及是不是有足夠的托育人員,這個在實務上確實有困難,所以現在比較具體的是有兩個:1.會建請地方政府補助公私協力的托嬰中心,優聘人力來降低照護比。2.再者,我們會召開相關的修法會議,朝1比4的方向來努力,以上。

  • 有關於降低幼兒園師生比的部分,教育部7月31日再回應,監視器的部分是在7月20日有正式回應,謝謝。

  • 有關於序號第37,請衛福部。

  • 這個部分預計籌辦第二次協作會議,預計在禮拜三會召開由健保署主辦,政委辦也會協助我們。

  • 序號38,有關於警消紀念日是否休假案。

  • 這個議題是要在明天回覆「Join」平台,業務單位今天已經有簽呈的結果出來。

  • 有關於警、消紀念日放假議題,考量其他職業,像教師、醫護人員等,也可能要求比照援引,單獨就特定職業放假推動有難度;至於提案人的訴求,像有關警、消業務評鑑簡化、業務簡化及充足相關人力的部分,我們會積極改善,預計明天於「Join」平台回覆。

  • 這個回覆之後就自動解管,沒有問題。

  • 接著是8月份的協作會議投票,先請國發會這邊幫我們說明。

  • 第一個議題是「名正言稅 請支持記帳士正名為稅務士!」,主要的訴求是希望與國際接軌。

  • 第二個議題是「推動全責護理大家一起來」,其實這個成案非常快,是周大觀基金會提案的,會發酵這麼快,主要是臺大駐院醫師及臺大護理系的教授,有媒體來作專訪,因此在媒體上發酵速度是非常快;主要的訴求是希望提升照顧的品質及護理師過勞的問題。

  • 第三個提議是「五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每年3萬元『直接補助家長』」,這個議題尚未成案,但是到今天已經有四千九百多位附議了,距離截止日期還有四十二天,因此這有可能成案,這是以上三個建議。

  • 另外,有關於未成案建議的部分,8月份是建議「營造英語環境及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主辦機關是教育部、文化部,徵詢這兩個部會是納入協作會議,詳細的部會說明參照8月初提供給各PO的資料,以上報告。

  • 程序上因為有部會主動提案,所以我們會請部會主動提案先講,然後再回來這邊請其他的部會講。

  • 海委會主動提了兩個案子:一、東沙島是否應開放觀光?二、我國是否應投資可燃冰開發與研究?請海委會說明。

  • 主席、各位夥伴大家好,海委會就8月份協作議題有兩個提案,第一個部分是針對東沙島是否開放觀光,東沙島在96年已經成為我國第七座的國家公園,也是我國第一座的海洋型國家公園,從過去到目前為止,東沙島一直都是軍事的管制區,一般民眾目前沒有辦法申請登島參觀。

  • 因此我們認為這部分有沒有機會能夠做一些開放,讓東沙天然資源或者是讓民眾能瞭解這一塊土地,還有一層的意義是對我國主權實質宣示,所以我們做這樣的提案建議並請相關部會來作討論,這是第一個部分。

  • 第二個是可燃冰的部分,前一陣子法國海洋研究船到我國來,與國內相關的學術單位合作並組成研究團隊進行可燃冰探勘調查,成功的在今年6月20日於臺灣西南海外海探勘到可燃冰。但國內早期從事這一方面的研究,因為一直沒有得到相關的事證,所以國家的能源計畫針對可燃冰的研究計畫到今年底就結束了。

  • 相關海域資源探勘開採這塊,周邊的國家都非常積極在執行中,針對這一塊的技術或是研發,是不是值得再深入探討?以上。

  • 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是連署來的話,大概都會有支持的意見跟其他的觀點,是不是也可以分享一下另一面,好比東沙島為何不應該開放觀光?

  • 因為目前還沒有開放,表示以前有民間或者是政府的考量,這個部分可以說一下。

  • 我剛剛聽到是為什麼應該開放。你知道為什麼之前沒有開放嗎?

  • 東沙島在二戰以後一直有軍事上的地位,從二戰以後由國軍駐守,89年以後則改由海巡的官兵駐防。

  • 現階段僅相關部會辦理體驗營隊以及研究的申請案,讓一些人可以登島的申請;除此之外,一般民眾沒有辦法去到現場。

  • 我們的瞭解是,目前就交通的部分,立榮航空每週四有航班可以到,但是僅限申請登島的人員、駐防的人員可以往返外,其他大概都沒有。

  • 在此情況之下,島本身的範圍也是有限的,整個資源是不是能容納這麼多人或者上限天花板在哪,這個部分也是想請大家討論。

  • 所以海洋國家公園算內政部嗎?

  • 以下就開放大家對自己的案子,或者是對海委會提的案子,有任何的想法,都可以跟我們分享。

  • 因為我們業務單位懇求拜託大家權責護理案子,雖然很快速就成案,如同政委所提的,確實有透過一些運作,這一個部分有關於護理界當中,比較能夠代表他們,他們也被認同專業的團隊,也就是護理師或者是全國全聯會跟部有達到一定程度的溝通跟認識,目前也朝著他們需要的方向正在提計畫,而這個案子部長也親自主持,所以他們的司長也不用列入協作,也不是跨部會的議題。

  • 還有這個月也有其他的議題正在協作中,謝謝大家。

  • 有沒有其他要分享的?

  • 主席、各位PO先進,我的工作夥伴也特別提醒我,我就第一案提出報告。其實記帳士法在93年6月2日通過的時候,在立法院已經做過充分的討論,考量的原因是因為會計師團體對於記帳業者名稱的選擇,可能會影響到既有的營業範疇,因此就名稱的部分有做過討論,比如報稅代理人、稅務士,充分討論之後,參考當時羅明財委員所採的名字定案。

  • 93年到現在也已經十多年過去了,這個議案於去年11月份的時候,也透過立法委員黃偉哲等三十九人提案要改記帳士的名稱,但是在最後討論中得到的決議,也就是財政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會,為什麼要找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為會計師的主管單位是金管會,決議還是邀請兩部會來邀請這兩大公會,也就是記帳士公會或者是會計師公會舉行座談,財政部隨即在107年2月馬上舉辦了第二次,由這兩大公會團體坐下來談,會中有充分討論,但是會中是沒有共識的。

  • 因為這個議題,財政部並非不主動處理這個問題,而是對於會計師跟記帳士,對財政部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夥伴,對於稅務工作的推廣都非常重要,擔心的是如果透過協作這種方式來處理時,怕會激化雙方的對立,可能對問題的解決並沒有幫助。

  • 就這個問題,我們的部會首長也一再要求我們賦稅署的同仁,於適當的時機還是舉辦由兩大公會坐下來談,這樣比較有可能達成共識,這樣的方式比較好,因此建請本案不需要透過協作的方式,避免激化雙方對立的情況。以上報告。

  • 意思就是說代表性是非常清楚的,其實大家都有加入公會。

  • 現在公會沒有辦法凝聚共識,所以是怕兩邊來動員,主要是擔心這個?

  • 還有沒有其他的?

  • 針對第三個議題「五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每年3萬元『直接補助家長』」,我們有同仁想說明。

  • 學齡前補助措施大致分為兩種性質,一個是就學補助、一個是育兒津貼,就學補助的要件是小朋友要就讀幼兒園,並且可以達到提高幼兒入園率的效益,此外,五歲的小朋友為了作好進入國小的準備,也需要較多團體生活經驗,因此五歲幼兒免學費的補助措施,定有就讀幼兒園的必要條件。就讀幼兒園後,由幼兒園預撥或是轉撥政府補助的方式辦理,與育兒津貼福利性質的本質上不太一樣。

  • 另外,目前行政院已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提出整體少子女化的相關措施,像育兒津貼等等機制有做全盤的規劃,因此本案建議不納入協作,謝謝。

  • 意思是你們目前手上的狀態,其實已經可以回這個附議了?

  • 就是已經有參採一部分,其他的部分已經討論到很後面了。

  • 有關於建立英文能力,國發會建議是否納入協作會議的議題,6月26日教育部已向院長報告,院長有指示這兩個月內要研議各項相關的工作,包含雙語學校、課程與教學內容、及放寬國際學校的招收本國生教師資格放寬等等,還要改變老師授課方式。

  • 在兩個月內,也就是8月底的時候,我們再請院裡面安排,我們還要再跟院長報告,這個部分還在規劃及研擬中,因此建議納入本月的協作議題。

  • 具體提案是「以AI人工智慧語音技術改善學生」。

  • 這個部分,你的意思是現在跟提案人討論,會沒有幫助?或者是已經研擬到一個程度了,而你們就是要參採,或者是不要參採?

  • 這個部分我們還在研議,現在的部分他有意見,我們是可以納入,但是在協作的部分,因為整個議題還要向行政院報告,包括我們自己的也還沒有成熟,都還在規劃當中。

  • 我們說沒有成熟、不用協作,是有兩個情況,一個是你們自己有一套徵詢的方法了、沒有跨部會的成份,另外一個是你們做的方向跟提案背道而馳,所以協作會激化對立,通常是這兩個情況,目前是這兩個情況都沒有。

  • 我們只是在比較早期,沒有東西端出來,是不是?

  • 文化部對這個有沒有什麼想法?

  • 文化部正在推國家語言發展法,主要是針對本土語言跟新住民,目前還沒有針對英文有納入規劃,所以建議不納入。

  • 我看一下本來的提案,是說「電視頻道」嗎?好,是說「營造多語言環境從電視廣告及新聞開始」。

  • 文化部是說,確實要營造多元語言環境,但「國家語言發展法」是以臺灣固有族群之語言為主。

  • 英語不是固有語言——荷蘭語不知道算不算,應該也不是(笑)——總之目前沒有在文化部的範圍內。

  • 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sli.do上有一些問題,像可燃冰投資的研究,不知道經濟部是不是有一些想法,或者是有一些相應的規劃,經濟部的PO剛好知道這一件事嗎?

  • 有關可燃冰的研究,好像前一陣子的新聞裡面有報導這個訊息,部裡面有請能源局稍微瞭解一下這個狀況,目前可燃冰的研究,到可以發展能源的技術還有很長的距離,這個議題切成兩個部分:第一,有關於可能成為能源素材開發可行性是第一個階段的問題;第二,具有開發價值跟開發可行性之後,是不是有一定的技術突破,變成日常能源的新燃料使用,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 經濟部比較像後面這一端,我們跟能源局瞭解是目前非常初期,如果要討論的話,是不是要研究或者持續探勘或開發,經濟部這邊比較不會有意見,如果到後續的部分,我們可能會請能源局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 如果可能的能源燃料及要件,要成為一種發電的可行性,可能又有哪一些條件,我們可能再請能源局做更仔細地評估後再提供。

  • 這樣比較清楚。目前先期屬於研究性質的,經濟部比較沒有意見,但是如果要商轉的話,還是有比較長的距離。

  • 在sil.do上,NCC朋友提醒我們東沙島議題涉及非常多,像海委會自己提,還有內政部國家公園、國防需求,以及那個地方的環境保護,看還有沒有其他的?

  • 現在有一些相關的就請說明。

  • 像交通規劃跟觀光行程這一塊,是涉及到交通部的。

  • 也有人問,如果這樣自行提案的話,這樣統合討論過程,是不是由海委會願意主辦行政?你們提了,其他部會會參與,你們會願意當主call嗎?

  • 我想這一塊最後還是要回到業務性質來主政,這樣會比較恰當。

  • 但至少你們一開始是主辦之一?

  • 至少初步討論的部分,也就是比較適合像「眾開講」蒐集意見,有一點像現在新一代健保的做法,因為不是從連署來的,而是主動要引起大家的興趣。

  • 如何蒐集意見、如何引起興趣,也是大家主要討論的事情。

  • sli.do上就這樣,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說或者是分享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現在開始投票,現在是41分,我們到45分。

  • (投票中)

  • 第一名是:「東沙島是否應開放觀光」。這個議題屬跨部會性質,也無庸置疑。

  • 上次確實也有提到如果第二名不到50%的話,第二順位的部會可以自己決定說是不是要進入協作。

  • 第一順位的話,至少提案的部會,像海委會提到至少作為第一主辦沒有問題,之後一定有共同主辦,看這個形狀就知道,但是行政的部分,我們會儘量讓海委會的PO有直接加入的機會。

  • 如果大家沒有別的想法的話,我們投票的結果就是這樣子。有關「直接補助家長」這一案,就尊重主責部會。

  • 看大家有沒有最後想要提或者是綜合討論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我們再次提醒一下,關於台南市的分享,我們會有純屬徵詢性質、而沒有任何強迫性質的公文過去。

  • 各位收到之後要轉成強度多少,那就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非常感謝法務部PO的提議。

  • 這個月就這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