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 William H. Clark Jr. 視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RkeQnXQyYg

  • 有兩件事,我覺得這個比較偏向於我自己observation關於社會企業是不是可以在B corp這邊,我覺得現在有很多力量在推動社會企業,但是大家在推動這一件事,到底整體對臺灣來講那個lever跟tricker會是在什麼地方,這一件事我不太看得懂,就是看不到。

  • 像剛剛提到余宛如、許毓仁在推動這個力量,這些力量到底整體來講,一個事情是大家一起創造出來的是什麼?

  • 第二,到底我們可以看到改變了什麼?然而有一些是可能individual whole sees ,但是collectively we not working as one tive,我只是在想說有沒有什麼可能性是讓所有的人一起坐下,大家把不同的角度map出來,也許大家用各種angle來看這個事情,不同的力量對臺灣有什麼方法,然後用facilitation跟模式,讓大家把這一些話都講出來,我也是今天才有更多的機會去瞭解這三件推動的事情是什麼。

  • 我覺得大家不用agree,大家可以合作。

  • 這個就是我們叫做collaborate,就是不用合作,可以協作(笑)。

  • 不是cooperate(笑)。

  • 對(笑)。

  • 因為我只是prefer we do this together than agree,可是我發現好像都錯了,從我是一個echo,分享給大家getting share to each other, instead of build double each other, or understand you find it on there, I should find out, so we really create that things.

  • I want to see we can create that opportunity for people to come together to facilitate talk about that.

  • 我之前看到您在UN那一件事,助攻的那一件事(笑)。

  • 感謝友邦。

  • 因為我們有跟之前前首都市長合作,叫做property stoplight,我想藉這一個機會,我事實上有跟巴拉圭大使談過,在臺灣這一位,他一直希望雙邊是有business angle,我想要build關於社會企業的這一件事,所以我現在正在跟他安排下週在加州碰面,他一直希望設立一個chamber,可是我不希望只是一個regular chamber,而是social innovation chamber,因為上次那一位我忘記是次長或者是副次長來臺灣的時候,我們有很短的時間見過一次面,我們希望跟他們談這一件事,看雙方是不是能夠build social business chamber,因為大使也覺得臺灣很少business在那邊,他們能夠過來這邊的東西也就是那一些肉的事情。

  • 可是我覺得他們有很多knowledge,我們也有很多knowledge,這兩種knowledge跟service的industry有沒有辦法搭上,這個是我的第二個intend。

  • 第三個是去跟他們談domi(音譯)的事情,可是我希望跟他們能夠創造機會,所以想要請教您,除了我跟大使談、除了跟前市長去協助,我不知道還會談什麼,但我們可以做什麼?enhance這一件事的可能性,所以這個是第三件事,這個是social impact的一種another level bounding。就是這幾件事想要請問你。

  • 我想第二個比較容易回答,其實我們本來在外交部,現在就已經把所謂的資通訊或者是創新式的輸出,就跟以前農業技術輸出一樣,當作一個非常重要的外交策略,這個也包含幫他們建構電子化政府系統,或者是其他的部分,這大概都是G2G(政府對政府),所以如果民間有private sector或civil society,能夠去建立類似的服務創新或者科技創新的實質聯繫的話,我想外交部非常樂於見到。

  • 我們之所以要在5月5日、6日要辦亞太社會企業高峰會,主要的原因是我們希望把臺灣這一些在做創新的朋友,他們本身的英文資料可能都不是非常充足,這個還是講得客氣了,所以國際就不是很清楚,這個情況盡可能因為我們要辦雙語會有口譯,而且會有非常多的英文資料,而且籌備的過程也都是國際參與的年會,所以一次的去把英文資料能夠呈現出來,所以我想我們當然可以邀他們,不管是官方或者是民間的社企組織來我們這個年會,這個是絕對可以做到的,外交部當然可以提供必要的幫助,所以這個你去identify人,然後我們幫忙送邀請函,這個是最簡單的。

  • 我們過去的話,當然派機器人是比較容易啦!但是畢竟邦交國,所以如果真的需要我或我跟同事討論的話,等有實質可以簽的東西的時候,我們才能去說服外交部,但是這個部分我也很願意幫忙,但這個可能要他們5月來或者是用視訊談過之後,才有可能再做進一步的討論,而且這個部分是外交部主導,我並不是主導經貿談判的政委,也就是鄧振中政委跟外交部兩邊討論,我等於是執行單位,應該這樣子講。

  • 其實5月這一個(論壇)就回到你的第一個問題,我們做的用意是大家知道社企流每一年在台北或者是新北辦年會,大家都知道喜憨兒每一年在高雄辦年會,大家都知道Impact Hub有自己的活動,我們都希望在今年不要各自辦各自的年會,而是所有的人集合到台中,因為台中對大家最公平,所以來辦一個年會。

  • 這個目的就是把山頭能夠透過籌備的過程,而且是很短時間的共同工作的這個工程,把它變成類似山脈,讓大家能夠坐下來談這個方向,所以年會本身挑的這些題目,當然都是之前大概都知道社會企業最強、可以外銷的這一些題目,但是對於內部的這一些利益關係人,也就是平常各做各的submovement都可以透過一次籌辦這個年會去瞭解到:第一,我們目前沒有要排除任何的型態;再者,我們也沒有要排除submovement;第三,不管是B corp或者是尤努斯或者是別的,大家真的可以做一點什麼事。因為不能改變大家的意識形態,但可以改變大家的感受,至少化敵為友,或者至少彼此很疏離,現在各自都有可以做的事。

  • 所以,不太可能5月馬上就有national strategy出來,但我們至少可以說在這一個大傘底下,大家都有一些事做,這一件事發現對大家都有一些好處,這樣未來談實際合作的方式就變得比較容易、比較簡單。

  • 但是我也很坦白說社會企業其實真的就是聯合行銷的branding而已,你在底下合作社運動、尤努斯運動、B corp運動,到底有哪一些很具體可以談strategy的不一定很多,說真的,所以大家覺得這一把大傘沒有排除掉,一進來之後就有一點像我先認識社會企業的概念,裡面有特別關心的social purpose或者是組織方法,我就加入這個submovement,大家共享這個行銷資源,今年大概先做到這樣。

  • How about dialogue?

  • 這個過程裡面當然就可以不斷地dialogue,如果你覺得需要在這一個議程的前後再多安排一些side events或者是pre events,這個只要有人願意跳坑,我們都立刻讓所有的參加者知道,這個在紐西蘭的SEWF也是一樣,他們有非常多像原住民族的部分,他們很難放到主議程,就靠side events或者是pre events的方式去做,所以這個部分如果你覺得可以的話,至少在籌備的過程裡面,剛才提到不管那兩位立委或者是其他submovement都知道這一件事,因此我想這個訊息是很通常的。

  • 我覺得這個目的很好,有那個機會。

  • 您剛剛聽到national策略或者是collective vision那一件事,你想像那樣事的產生會是什麼過程?

  • 我現在聽到「社會企業」跟「亞洲‧矽谷」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個是兩個名詞,但是很容易前面就變形容詞,所以「亞洲‧矽谷」就會變成用「亞洲」形容「矽谷」,所以很像我們在亞洲要山寨一個矽谷,這個就不work。

  • 同樣的道理,「社會企業」其實是兩個名詞互相join,但是大家會覺得社會是形容詞,然後企業是被修飾的名詞,所以會變成還是往這邊去偏重,如果當年翻成「社會事業」可能比較沒有這個問題,但都這樣翻了,就會有往公司型態發展的感覺。這也不是壞事,我們就面對它。

  • 但是,這很難做一個動詞用,跟我們說開放源碼不一樣,開放源碼、開放政府都是動詞,你聽了之後會想做什麼,但是「亞洲矽谷」好不容易改成「亞洲‧矽谷」,或者是「社會企業」就是名詞,聽到之後沒有一個call to action的這個感覺,好像是一個找到商業模式了,所以就試了之後就很好、很認同,但是那本身沒有一個movement的change的感覺。

  • 像這邊為什麼叫做「SIL」(Social Innovation Lab)?就是因為「社會創新」是一個動詞。這有兩個好處,一個是沒有排除那一些還沒有找到商業模式,還是可以說social innovator,或者還沒有找到商業模式,還不是社會企業,但是還是social innovator,這個是一件事。

  • 另外一件事,還沒有排除既有的大企業,透過business development,去找出一些跟生態系合作的方法,因為如果叫社會企業,那永遠是CSR的部門來跟你談,但是現在叫做社會創新,幫他的服務或產品找出海口的BD就會找你談。

  • 一方面往公司型態可以擴張,一方面可以往還沒有找到商業模式的初創可以這樣擴張,所以我現在覺得social innovation的涵攝範圍比social enterprise大,而且它是一個動詞。

  • 當然你試出合作模式之後,你就是social enterprise,這個沒有什麼問題。所以我們現在可能從這個中心開始,我們還是會用social innovation這個動詞來當作我們的核心目標。另外一個好處是「5+2」產業創新或者是產創、信保這一些東西扣緊的是「創新」二字,你只要認定是一種創新、創櫃板,你就自動合格,所以就不用特別再為社會企業立什麼法或者是公益公司立什麼法,因為是創新,所以就自動合格一些創新方案。

  • 因為公務員最怕的是圖利少數人,但是我們說創新是圖利多數人,所以沒有問題,這個是另外一個strategy,以上都是目前公部門的agenda setting,所以只要一擴張的,我們就叫做「社會創新」,但是established的,我們就是叫做「社會企業」。

  • 昨天筱婷有跟跟你講?

  • 對,筱婷有跟我講。

  • 也算相當順利,跟我講他們的規則,反正going forward。

  • 我的原則很簡單,就是endorse,但是不主導,如果endorse需要一些業務作業,我們可以去找一些幕僚單位,但是絕對不主導,就是這樣。

  • 謝謝,那就沒問題了。

  • 我的philosophy就是這樣。

  • 他們講說會有五個pillar,就是不同的生態系,到時候……

  • ……這個我沒有問題。

  • 再想想看。有沒有什麼建議?

  • 我真的還好,我在founding的level,只是建議,並不是主導的。我是覺得還好,但我自己很願意幫忙。

  • 最需要的是一個chair。

  • 我也不反對,你要確保這個chair沒有主導權,我就願意幫忙。

  • 我覺得目的是一個collaboration的關係,其實比較不是top down,如果臺灣要做一個國際化level的話,可能你是最適合的。

  • 你們要叫chair或者是叫main facilitator,你高興就好。

  • 好,有這樣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