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恆春案影片網址:https://youtu.be/PUjIJr9gEZk

  • 我們準時開始。

  • 大家好,很高興這是第三季開放政府政策聯繫會議。

  • 理論上,議程一開始是主席致詞,不過各部會開放政府聯絡人都知道我會講什麼,就是「先切換到sli.do的畫面」,如果大家有手機的話,就連到這一個網站,輸入今天的日期是01011,這就是匿名的聊天室,已經一堆人在裡面了。

  • 我們在報告或討論的過程中,有任何想法想要問報告人或者是討論人,都歡迎直接打在上面,我們事後會切換過來,我們用這樣的方式來讓大家看到……有一位匿名的朋友們跟我說早安,以及有另外一名朋友們反映現場冷氣需要調節,希望能夠更強一點點,所以這是即時不用舉手發言,也可以反映大家意見的地方。以上是我很標準的主席致詞(笑)。

  • 接下來的議程是報告事項,我們今天有好幾個報告事項,分別有四個:第一,這一季開放政府推動情形,內政部會分享我們到恆春空勤總隊設駐恆春機場那一案;第二,歷次協作會議的摘要報告;第三,國發會對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提點子」已二週年、即時回應滿意度的執行規劃報告。舉例來講:馬上就有電風扇了,這就是即時回應的例子(笑)。

  • 報告事項一,我就先講一下好了。這一季來,我們參與了各種不同的議題,各位在會議資料的附件都可以看到,有很數位的議題,像線上遊戲或是像臉書購物詐騙等跨部會的案子,像也有財稅、教育、環保、文化等多面向的議題。

  • 我們到了恆春,也有跟在地的朋友一起協作來處理地方性議題,這其實是跨部會很好的處理參考,因為恆春的朋友們本來是希望空勤總隊派到那邊當救護車用,但後來盤點之後,對那邊的醫療資源有更進一步瞭解。

  • 隨著民眾對於公眾參與逐漸產生熱情,真的覺得我們是玩真的,會好好跟大家溝通;反過來講,部會朋友們也覺得民眾不一定是暴民,有很多相當不錯的聲音,一切需要的只是一個比較安全的空間,我們處理的案子其實有一個趨勢,就是利害關係會越來越大,越來越多需要不同部會共同主責,這是在即將處理七天假的案子——工鬥的案子——是非常清楚看到的。

  • 我們在9月份PO的月會討論之後,我們逐步建立當有多個主責機關時的處理原則,在國發會參與的要點裡面,目前是在協調之後,如果雙方都覺得對方要當主責,雙方都會變成主責,三方或四方都是一樣的,在彼此確立主責範圍之間,要如何感覺上讓提案人覺得政府還是一體的,我們就建立一些原則。

  • 在建立這一些原則之後,我們也希望因此PO間可以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 我們也試著過去把所有PO建立的開放政府聯絡人制度,包含協作會議、月會、季會明文化,現在有一個要點是「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目前還在草案的階段,未來將由國發會協助簽報行政院核定,這個PO在上次的月會有表示一些意見,我們也都有納入版本的草案當中。

  • 最後,想要預告兩件事:第一,下一次年底的季會是今年最後一次季會,我們會在第四季會結束之後,會發文給各機關給非常努力參與制度——等於是草創——各部會PO、同仁們可以從優敘獎;PO在上次月會說敘獎可能不夠,還要請大家吃飯,這個我們再另案處理(笑)。

  • 第二,為了要讓各部會內部有機會接觸開放政府的業務,尤其是未來從這個月開始,每個月處理三案變成處理兩案,變成是在第三週、第四週處理,第一週、第二週去作教育訓練,所以也許各位出席的副首長或者是長官們,能夠考量不同屬性的同仁,如果有意願的話,可以加入或者是輪調工作。新一批的PO名單,我們希望在12月31日之前能夠讓我們知道。

  • 我們就進入接下來的報告議程。

  • 有人在Sli.do上問說為什麼牆上的時鐘跑快了五分鐘(笑)。行政院很多鐘都是這樣(笑),數位的鐘都是準點,但是類比的鐘比較快,可能是希望大家不要遲到(笑)。

  • 我們進入內政部的報告,謝謝。

  •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以下由內政部就PO第十二次協作會議「請求空勤總隊進駐恆春機場案」來作經驗分享。

  • 以下會針對這項提議的辦理過程、這次協作會議辦理過程、相關經驗來作分享,這項提議提議人是在4月8日在「Join」平台上提議,5月16日成案,最後附議人數超過八千四百多人。我們並按照國發會建議的SOP,在「Join」平台上陸續公告期程規劃、背景資料及協作會議相關資訊,並依限正式回應。

  • 在正式回應的部分,我們主要是針對在協作會議聚焦的四項訴求來分別說明:第一項是當地醫療資源強化的部分,衛福部說明會持續強化在地醫療資源的品質;第二,有關於空中轉診機制精進的部分,我們有說明會持續研議增設空勤恆春駐地等建議;第三,有關於恆春機場活化的部分,民航局有說明會繼續推動國際商務專機試辦等活化措施;第四,快速道路延伸的部分,交通部雖然評估不可行,但有表示會繼續推動觀光鐵路計畫來提振當地觀光。

  • 這次的提議會納入協作會議,是經過今年6月PO月會決議,在6月30日正式協作。在協作之前,除了我們部有召開跨部會的會議外,政委也有親自主持召開兩次的會前會,在會前政委辦公室的長官也有到恆春航空站進行現勘,會後,提議人及當地的議員等人還有來跟政委陳請。

  • 我們覺得這個議題要納入協作的原因,是考量到訴求的複雜性,一開始我們跟提議人聯繫的時候,其訴求主要是希望空勤可以進駐恆春機場,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所有的問題,包含蚊子機場、快速道路及醫療後送等問題。為了要進一步釐清提議人的訴求,我們也有到恆春當地現勘,並跟提議人、附議人會晤。

  • 在會晤的時候,其實提議人跟附議人又進一步提出空中緊急救護跟空中轉診的問題,我們發現雖然一開始提議人是希望空勤進駐恆春機場,但其背後反映的是當地醫療資源及基礎建設不足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透過多次的跨部會協商,重新聚焦剛剛提到的四項訴求。

  • 今天會跟大家分享這次協作會議經驗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這一次協作會議的跨部會性質,剛開始因為民眾的訴求是希望空勤可以進駐恆春機場,所以是由內政部來主責。但後來經過討論之後,我們發現民眾提出這樣的訴求,只是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案之一,如果要從根本回應民眾的訴求,其實應該要回歸到最基礎醫療資源的問題。因此,衛福部的角色就變得非常重要,因為其實在地醫療資源的強化,才可以解決問題的根源。

  • 另外,這個議題也涉及空中轉診、恆春機場活化及快速道路的部分,所以也與交通部、國防部相關,而對民眾來講,政府是一體的,所以在會前如何尋求跨部會一致性的立場,就變得非常重要。

  • 這一次的協作會議,也是我們第一次離開台北到恆春當地辦理,當時政委在致詞的時候,她提到「恆春有點像是本島中的離島」,立刻引起很大的共鳴,而且也成為很多報導的共同標題。

  • 這次我們到當地去辦理的意義是,讓民眾知道我們在處理這一項提議的時候,不是只從台北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們試圖用比較貼近在地民眾的角度來同理民眾的訴求。另外,我們也希望距離不要成為這一個提議最重要的標的人口、也就是在地居民參與上的阻礙。

  • 這次協作會議也一直受到民代跟媒體各界的高度關注,除了立法委員以外,包含當地議員及鄉民代表等,也都非常關注這一項議題,所以事前相關意見的瞭解及維安的安排就變得非常重要。

  • 也因為這次議題受到高度關注,這也是協作會議第一次開設第二會場,由於第一會場可以容納的人數有限,所以我們透過第二會場的開設,讓想要參與,但是沒有辦法直接進入第一會場的人,可以到可容納更多人的第二會場參與。

  • 第二會場有架設二部投影機,一部是直播第一會場協作會議的狀況,另外一部是透過sli.do,讓更多的民眾有線上參與的機會。政委在第一會場致詞完以後便移駕到第二會場,讓想要訪問政委的媒體,或者是沒有辦法直接參與第一會場的民眾,還有想要線上參與的民眾,都可以透過第二會場的方式一起參與,再適度把第二會場的意見回饋到第一會場,讓第一會場可以順利進行。

  • 其實這一次的協作案,從連署期間至成案期間都一直有媒體報導,包含在連署期間,他們在當地有設立實體的攤位,希望吸引更多人進行附議,在成案之後及協作會議也一直都有相關的報導。

  • 最後在正式回應之後,提議人也有透過媒體表示,至少是看到希望,至少他們的需求有被政府看到。

  • 這一次協作會議現況,我們有剪輯一段簡短的影片供各位先進參考。

  • (播放影片)

  • 這邊要再次感謝政委、政委辦公室、各部會的協助,讓這一次的協作會議可以順利進行。

  • 這次協作會議我們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像是跨部會協調的啟動時間點,如果可以再早一點的話,就可以讓各部會有比較充裕的時間來準備。

  • 另有關於會前跟會後對於提(附)議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瞭解部分,像會前一直到會議的很前夕,才拜託衛福部協助瞭解在地醫療院所的意見,所以時間上是有一點晚的;會後可能也因為沒有再次強調後續意見回饋的機制,所以後來提議人、在地議員等人還特別北上跟政委陳請。

  • 會後也有部分的參與者表示,協作會議的進行方式、相關的成果跟他們當初預想不太一樣。

  • 另有關於民意代表的參與條件部分,當初我們請提議人推薦利害關係人的時候,沒有先考慮到其推薦的人包含民代的身分。

  • 此外,有關於第二會場的人數及維安狀況的部分,也沒有掌握得很精準。這些在後續的協作會議,政委及PDIS小組都已做了相關的調整。

  • 最後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其實協作會議是個起點,最重要的是協作會議的相關成果,如何被納入政策的過程中,不管是在規劃階段、執行階段或任何的階段,才可以讓協作會議更具意義。

  • 協作會議也是審議民主精神很好的體現方式,因為它提供了自由、平等的參與機會,提供可以合理、互惠、尊重、多元對話的場域。

  • 政府部門其實常常會面臨到責任、回應跟課責間可能的矛盾,透過這樣的審議方式,也許可以取得比較好的衡平,但這一切還是要以信任為基礎,不只民眾要信任政府,政府也要信任民眾有參與的能力,在這樣互信的基礎下,才可以透過理性的討論、理性的論辯,一起讓我們的政策更好,以上報告,謝謝。

  • 非常感謝。

  • 線上問題先處理一下,sli.do:「請問內政部的簡報可以提供參考嗎?」事實上這一次的季會跟其他月會都一樣,都會有逐字稿,如果內政部不反對的話,是不是可以在會後提供?

  • 我們會後會連逐字稿寄給各位,包含影片,影片可以作內部教育訓練的使用。

  • 自己去恆春一趟的感覺是,我們之前開這一類的會議,大家都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即使最後有做出共識跟收斂,感覺上是會議當場的那二、三十個人有取得共識,但是出去了之後,各自面臨各自的壓力,會議拘束力就慢慢消散掉了。

  • 這一次不管是透過第二會場、當地媒體都來的報導,又或者不管是透過線上直播,或者是很多不住恆春、但對恆春有感情的人在線上參與,我們開完之後,一瞬間就可以說是讓這八千人對這個議題的背景有基本的理解,好像打了預防針一樣,他們之後看到比較激化、情緒性、片面等等的修辭,我們可以看到所有這八千人會主動跳出來說當天的協作會議怎麼樣,也可以連到協作會議實際上講的那一段話,等於是幫我們的部會進行事實的澄清,我覺得這個確實是重複被記者詢問等的溝通工作,雖然事前的準備要多花一些時間,但事後省了一點力氣,這個是我的一點觀察。

  •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問題想要問任何PO或者是任何其他想要討論的問題?對於這一個報告。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現場沒有且線上也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進入下一個報告案,也就是歷次協作會議的摘要報告,從經濟部開始。

  • 主席、長官早安,我們今天就經濟部負責的「國內線上遊戲相關法規建置」跟大家作後來的進度報告,這個案子基本上提案人在5月14日提案,很快在21日就成案了,成案的人數達到六千一百零九人。

  • 在協作會議之前,政委辦公室的書漾跟芳睿有跟我們進行小型的會前會,以釐清提案人的訴求與議題架構。事實上這個案子在提案人提出這些建議之前,經濟部已經進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修訂作業,所以我們在6月16日協作會議當中,邀請了利害關係人,包含了提案人、連署人、線上遊戲的業者及公會進行一些討論。

  • 之後我們就依照提案人的這一些想法跟各界的意見,做了一些草案的草擬,並在7月22日進行合答覆。定型化契約的草案送到消保處後,在9月26日完成初步的審議,未來將進行後續委員會審議及法規預告的程序。

  • 根據提案人建議的部分,事實上大部分的建議都有在草案進行仔細審酌,包含第一項是希望防止遊戲商惡性關閉的部分,在未來的草案當中,我們將提案人的建議納入。未來會要求廠商在遊戲終止日三十日之前必須要作通知跟申報的程序,如果沒有依照程序申報的話,必須要退還遊戲玩家的點數。

  • 另外針對遊戲商環境的部分,也做了部分的參採,也就是業者必須要提供申訴管道,可以讓遊戲玩家進行申訴。

  • 有關於廣告不實的部分,除公平交易法有規範之外,針對遊戲轉蛋的部分,事實上我們也有要求業者必須要標注這個是機會中獎的商品,可以讓消費者瞭解這是涉及概率性的遊戲。

  • 另外,提案者認為要立法要求遊戲商建立玩家帳號保全救濟制度的部分,線上定型化契約已經有相關的規定了。

  • 有關於實名制的部分,我們後來經過研議,認為不宜參採,這大概是目前的進度,謝謝。

  • 謝謝,這個是提案人幫我們踩油門的一個例子,本來就已經在做了,但因為社會上有一些需要,所以我們加速進行;接下來是財政部,這是提案人要踩剎車的例子。

  • 主席、各位長官、先進們大家好,財政部來作第十一案有關於「反對海外網購免稅額2,000元」之議題。行政院PDIS小組在6月26日已經召開第十一次的協作會議,財政部發現溝通部分有待加強,因此在8月份的時候,特別在每週六分別在台北、高雄、台中、花蓮等等分別辦理宣導會。

  • 在參採情形的部分,就提案部分,民眾有反應到低價免稅額太低、保護國內廠商薪資部分等等,基本上我們在回應的說明當中,我們有把這一個制度說明清楚,事實上跟整個制度是比較沒有直接關係。

  • 另外,民眾也有反應到美國現況、國際調整趨勢等等,事實上依照國際組織檢討的建議,還有個別國家實踐的情形,目前調降免稅額的部分,這個是符合國際的趨勢。

  • 以上兩點針對民眾的質疑,我們在回應的時候有充分說明。

  • 我們也對民眾反應保健食品關稅過高的部分,事實上平均只有1.54%,但對於某些產品關稅有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隨時向財政部提出。

  • 經過開放政府聯絡人協作會議之後,本部也提出了部分的解決方案,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與會代表提出有關於電子商務通關課稅的議題,這部分我們也委託客觀公正第三方的專家、學者來辦理研究計畫,預計在決標後、半年內就可以產出相關的研究內容。第二個部分是,與會代表表示向源頭供應商收稅、退換貨、個人資料保護及退稅等等的建議,本部關務署在7月28日及8月1日有兩場「電子商務部通關制度」與業者的說明會,將會參採業者(建議)來調整作業規劃,以啟動後續法規草案的研擬,還有通關系統的開發等等。

  • 以上是經過與會者的建議後所提出的方案內容。

  • 有關於調降進口貨物免稅金額2,000元的措施,由本部部長在8月18日時,特別在茶敘記者會裡來對外說明,訂於1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 後續推動的部分,財政部會持續由關務署、賦稅署密切關注國際組織,就電子商務或者是課稅有關的議題,檢討實施的情形,研議會採行新的稽徵技術可行性,來加速推動我國電子商務或者是通關的制度,以上簡要報告,謝謝。

  • 謝謝,我記得當時在投票的時候,財政部覺得這真的有需要要跟大家溝通,不會爆炸,但是其他PO都覺得還是討論一下。

  • 事實上我們討論之後,看了他踩了剎車,並不是轉了方向盤,財政部本來是因為稽徵成本過高,收不到稅,現在稽徵成本降低了,所以本來應該要收,但是應該收的過程中,我們稍微事緩則圓地跟大家溝通了一下說要收,配套財政部也有在做,這樣的情況下,媒體本來是反彈、比較劇烈的,現在感覺上好一點了,事實上也沒有人針對這個來作議題了。

  • 有一位朋友回應說摘要報告可以更簡要,說明一下結果、心得就好了。內政部已經報告過了,我們就接下來環保署。

  • 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環保署針對「全國漸近式使用免洗餐具」的議題,就這一個議題來報告。在5月7日開始完成提案,在6月13日已經附議,然後五千人通過了。我們在7月14日協作會議中有回應到提案人、附議人的意見,提案人認為塑膠廢棄物是海洋垃圾主要物件,對我們產生的影響難以想像,每年估計有800萬噸的塑料垃圾流入大海中,大多數的塑膠垃圾都是免洗餐具或者是塑膠製成,塑膠湯匙、碗筷等等,他認為如果我們能夠隨身攜帶自己的環保餐具,或者是店家使用可重複的碗筷,就不用使用免洗餐具,雖然隨身攜帶的餐具稍嫌麻煩,但是習慣是養成的,如果以漸近式的方法來引導大眾,就能夠進一步影響他人,就可以愛護地球。

  • 這塊跟提案人所提的「全國漸近式停用免洗餐具」的建議跟本署至91年推動的限塑政策方向是相符的。本署已分階段、分對象的方式,採法令的方式抑制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的使用,後來也將逐步擴大免洗餐具的管制對象。

  • 針對這一個議題,新的政策有出來,107年有新增關於七大行業別的限制,包含了藥妝店、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資訊及通訊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七大類,不得免費提供,以減少購物袋的使用,本署也就會視民眾環保觀念與生活習慣改變,滾動檢討相關措施,宣導及管制的雙管齊下,引導廢棄物減量,及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以上。

  • 像免洗餐具這一案其實是幾個高中生在幾個公民課堂的活動,也就是在「Join」上提出連署案,試著組織,所以我們討論的氣氛是相當融洽,這一些高中生的朋友們,事實上是出乎與會者意料之外,很把他們當成大人,完全就事論事來提供這樣的討論,我覺得對於整個社會的公民素養可能不是一、兩年看得出來,我覺得每一次五、六千人確實是有幫助。

  • sli.do:「民意代表參與會議,會不會出現發言不平衡的狀況?如果發生,有解決的方式嗎?」

  • 確實,我們相信各部會如果之前辦公聽會或者是說明會都有類似的情況,也就是民代來不能不排前面,排前面之後就拿起麥克風不放的情況,當然我們這裡有三個處理的辦法:

  • 第一,跟其他的利益關係人其實是一樣的,當然如果是立委,是由辦公室邀請,可是並不會因為這樣的關係,他就有比別人有更多發言權或者是更多發言的機會。

  • 第二,我覺得很重要的是,要讓立委知道我們這一個並不是馬上在會議上做成決定,因為如果馬上做成決定,就會有非常大的民意壓力,但如果我們說協作會議是集思廣益提出方案,但是作決定是在這之後的時候,這個壓力就會馬上變小了。

  • 第三,在講的過程中有sli.do、一些人在看直播,講的離題或怎麼樣,馬上線上的網友就會提醒他,對於立委來講也是比較知道時間控制要講重點的情況。

  • 所以目前為止,我們跟立委的互動都還滿不錯的,因為我們是來幫忙立委,並不是搶走他發聲的權利。再者是在當場有各種各樣不是拿麥克風的方法,能夠去回應到這個會議當中。

  • sli.do:「其實報告多講一點細節也好,畢竟執行其中的經驗若能分享,大家遇到議題也比較知道該如何應對。」

  • sli.do:「恆春機場案後續推動應該會受到監督與關注,當協作轉政策時,如何繼續處理?」

  • 確實是這樣,我們可以看到在當地的一些社團,當內閣重新組成的時候,他們很關注這一件事是否還算數,當協作轉成各個不同部會政策時要如何繼續處理?我只有一個要提醒的是,現在「Join」平台上,就算是六十天之後具體回應了,隨時只要有新的進度發生,或者是新希望這一些連署人幫忙做的事,還是可以回去做綜整回應,這八千多人的信箱都會收到,也就是訂閱了電子報,跳過媒體、民代直接接觸到當年利益關係人的方法。

  • 我記得衛福部有一個連署案是月亮杯的網路購物,這一個其實後來花了滿久的時間才解決,但是解決的時候就馬上讓當初連署的人知道,所以我覺得這個直接溝通的方式,也是我們在接下來轉政策時,可以繼續使用的方法,大概是這樣子。

  • 如果沒有要別的討論,我們就繼續,文化部。

  • 接下來由文化部向各位報告「金紙及香」的協作案。

  • 簡報大綱請大家參閱,其實「金紙及香」這個案子是署名小凱的提案人,在6月21日「Join」平台上的提案,他的訴求其實很簡單,他希望文化部透過將「金紙及香」列為重要無形資產,能夠讓社會大眾重視及恢復「金紙及香」的傳統地位。

  • 這一個案子經過文資局聯繫小凱之後,他的訴求大概有幾個:

  • 第一個是他認為「金紙及香」因環保的問題而被污名化,也就是如燃燒金紙會產生PM2.5之類的說法。

  • 另外一個原因是,如果不能燒「香跟金紙」,他認為傳統祭儀會變成非常不道地,且會慢慢消失。

  • 第三,他認為製香或手工金紙的師傅不受重視,生計也受到影響,造成年輕人不願意學習,他們認為社會地位較低,相對的,整個手工藝的技術就可能失傳。

  • 各位可以看到協作會議是在7月21日,各位可能記憶猶新,大概在6、7月的時候,社會上有很大的事件,也就是所謂的滅香、宗教團體法相關的議題,剛好在這時候輿論發酵。

  • 我們協作會議是在7月21日召開,更大的事件是協作會議後兩天,也就是7月23日,中南部很多宮廟要上台北來做反滅香的大遊行,當時氣氛有點小小緊張,同時我們到「Join」平台上去搜尋相關議題時,發現在105年9月時,其實有跟這一個意見相左的提案已經在上面,他們認為應該要禁止燃燒金紙及燒香。除了提案人本身的訴求之外,在那個時間相關的輿情環境對本案是有一些著墨的。

  • 小凱的訴求就是希望透過文資登錄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但經過我們研究相關法令之後,如果按著法令來執行,基本上是無解的。依照文資相關的規定,文化部並沒有辦法代行地方政府的權責,而且訴求的內容,其實跟現行文資登錄的規定,有一點不是那麼match,因此在行政機關、提案人間有很大的落差存在。

  • 我們發現本案的利害關係人大概有多達八個類型,這是因為若就法論法,這一件事就不用討論,因為根本沒有解決的方法。

  • 因此我們經過評估認為較好的方式就是要擴大利害關係人對話的範圍,因此各位可以看到這一次協作會議邀請非常多的利害關係人,在簡報左1至左3的部分,包括提案人、附議人是相關的手工師傅跟宮廟代表,他們是希望金紙及香可以登錄。在簡報的右側,是包含文資局跟台南市政府文資處是希望從法規及制度來看登錄的問題。

  • 我們再看到內政部、環保署本身與滅香事件有關,因此我們邀請他們來參加,各位可以看到經濟部、交通部,這個是我們在評估時,認為如果這一個案子在法令上沒有辦法行得通時,有無其他的方式也可以來保存「金紙及香」這個民俗制度。

  • 這邊可以看到香藝代表,基本上是希望推動「金紙及香」的保存,但並不一定要做指定登錄的動作。

  • 最後一個利害關係者是民俗學者,基本上是支持保存,但他們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也就是他們能夠細緻化「金紙及香」的內涵,簡單來說,比如他們可以從燒香延伸成有文化特質的香道文化,這是利害關係人角色的介紹。

  • 在利害關係人溝通的過程中,我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釐清訴求,小凱希望透過民俗技藝的登錄得到重視與保存,但主政機關在協作會議時,應該告知他的實況,也就是登錄的困難度非常高,我們希望能夠有其他更多的途徑來達成目的,因為目標是為保存金紙及香。

  • 在共同尋求解決方法時,基本上是要溝通與對話,我們有觀察到其實要用一點點說服,這個並不是按著法令、知識說服,而是能夠有一點,像我們講的是尊重其專業,然後展現同理心,加上一點理直氣平的說服,在協商的過程當中,基本上都可以進行地非常順利。

  • 協作會議有四個主要的結論,因為訴求是希望能夠推動「金紙及香」的登錄,因此我們會繼續來協助文資保存登錄的作業,提案人可能對於法令的不瞭解,所以提案方式是不正確的,因此會由文化部及地方的文化局來作提案協助。

  • 我們同時也鼓勵相關公協會,把專業知識提高,要有更好的提案品質,要能向地方政府提案,這個是很重要的點,除了政府的協助之外,相關的公協會、業者提升知能與能力,也是我們在推動文資保存作業的面向之一。

  • 他們認為手工「金紙及香」業者之社會地位很低,因此希望推動專業證照的制度,甚至建立香品的履歷,提高製作者的社會地位,也可以解決他們認為社會地位低落及收入不豐的狀況。

  • 第三,既然在現階段從法令上來說,要指定、登錄成重要的無形文化資產是有困難的,就要想到另外一個途徑,能夠讓更多的民眾去接觸金紙及香,我們有想到一些方式,透過文化體驗等方式讓國人去接近金紙及香的文化。

  • 最後是希望提升產業品牌的價值,像經濟部就有一個創意生活發展計畫,可以結合生活文化、跨界藝術整合等等,這邊有涉及相關的部會,請參考。

  • 有關於後續規劃的推動,比較特別的是,文化部希望能夠建立部內協作會議的SOP,以上報告,謝謝。

  • 謝謝。這其實是少數幾個在連署平台沒有成案,而且看起來也不會成案,但大家還是非常認真地處理,當時的社會氛圍,大家還記得,會有很多神明到凱道上表達訴求的氛圍。

  • 文化部處理得很好是,十幾年前開放進口香的時候,本來那邊是一批不同的利害關係人跟這一批的人是不同看法的,他們說社會地位低的認知,很可能是因為當時沒有從文化傳統的教育態度來尊重技術本身,所以導致去從事文化技藝的朋友跟所謂大幅度進口的這一些,其實好像有一點混在一起。

  • 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這樣的問題比較困難解決,我想這個是滿好的處理方法,也就是我們把利害關係人點出一個解決方法,而這個解決方法也許沒有那麼容易,但我們不能只是解釋問題,我們往回推說你的問題跟別人的問題有沒有什麼不一樣,我們就用創意的方法來解釋,就會從解釋問題變成解決問題。

  • sli.do:「業務單位提利害關係人時,都只提能贊同部會立場的關係人,怎解」

  • 我有我們的目的,連署人不一定是贊同部會,大家可以看到是一半、一半的情況,以及實際由連署人、提案人提出來的利益關係人代表其中一邊的聲音,部會代表另外一邊的聲音,我們確實在協作會議也有看到如果都滿不錯的,事實上也有一群人沒有被發現,也沒有被邀到協作會議來,這確實是一個concern。

  • 目前的處理方法是,如果在場的朋友要求且大家都同意的話,我們會直播,但至少把剛剛在會議紀錄上的心智圖及逐字稿都公開在線上,也有發現公開在線上之後,他們透過「Join」上的不同意見或其他方式提出他們的立場跟論述,我覺得這是我們目前的狀態,而這個狀態當然不一定是最好的狀態,如果大家有什麼更好的想法,也歡迎隨時提出。

  • 有一位朋友想要問文化部是:「文化部的八個利害關係人,是文化部自己決定要邀的?還是提案人邀的?」

  • 我們可以看到大概有八個類向的利害關係人,提案人、附議人是按照協作會議的方式,提案人本來就會來,附議人的部分是用email回覆順序前後,也就是隨機邀請,並不是邀請特定人。

  • 製香跟手工金紙師傅的部分,一部分是提議人,一部分是提案人自己邀請支持這個案子的夥伴一起來參加。宮廟代表的部分也大概是如此。

  •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左邊三個是提案人找來的啦啦隊,簡單來講就是來支持他的論點,跟提案人的立場比較接近。

  • 文資局是主政單位,包含地方文資處、相關部會、香藝代表及民俗學者部分,基本上就是由文化部跟文資局、PDIS小組討論出來的結果。

  • 其實他們並不是全部都是贊成或支持這一個提案,其實正反意見都有,甚至可以說支持這一個提案的人是比較多。

  • 我想這一個協作給了我們很好的參考,當一個法令途徑沒有辦法處理的個案時,我們能不能透過協作會議,讓這一個問題有其他的解法,我想這個是文化部的補充,謝謝。

  • 謝謝,如果對詳細邀請規則有興趣的話,我們每一個PO都有協作會議參與須知——那個是線上文件——如果想要瞭解的朋友們也可以之後在線上參與。

  • 請教育部。

  • 教育部說明有關公共化幼兒園應在四年內達到1000班協作議題辦理情形。

  • 這一個議題相較於前面幾個協作議題,是比較單純,因為提案人的訴求就是本部的政策目標,這一個目標值是訂在行政院106年4月24日核定本部之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這個計畫的目的是要滿足家長多元、平價、優質的教保需求,主要是以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公立幼兒園為輔的方式來推動。分年的目標值分別是106年希望可以增設143班的公共化幼兒園班級數,107年可以累計增設到500班,108年累計增設至700班,109年累計達1000班。

  • 這一個協作議題成立之後,我們的辦理情形是在7月28日第15次的協作會議中,盤點相關的問題及解決的方式。另外也在8月21日時邀請提案人(提案人當時沒有出席,而是提供書面意見) ,以及本部會相關單位共同討論,研議這一個議題繼續處理的方式及強化措施,而且這一個議題在9月8日已經做了正式的回應,同時也有發布新聞稿來說明。

  • 有關於在協作會議當中所提問題及建議的部分,本部的參採情形說明如下:

  • 第一,有關於四年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達1000班的部分,經統計106年至109年間全國各地方政府要增設之公共化幼兒園有1247班,遠超過原訂1000班的目標值。而且今年度的目標值只有143班,但迄今各地方政府增設的公共化幼兒園已經超過190班,也已經高過目標值。

  • 另外,協作會議上有提到希望可以增設兩歲幼兒專班的部分,目前初步的預估各地方政府會增設兩歲幼兒專班的部分有176班。未來本部也會持續視各地方政府公共化幼兒園招生的情形,評估向下延伸招收未滿三歲幼兒的可行性。

  • 第二,有關提出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需求的部分,其實現行各公立幼兒園都可以視實際人力配置、家長需求,以調整教保員的工作時間,或採課後聘僱的方式來做課後留園的服務。我們也會持續宣導,辦理課後留園教保人員的工作時數也要符合勞基法的規定,以達滿足家長的托育需求,亦不影響教保人員的權利。

  • 第三,有關於提出非營利幼兒園辦理品質管控的部分,本部將朝三個面向來處理,以管控及提升非營利幼兒園的品質。第一個面向是我們會持續要求這些幼兒園公告年度的決算,也會要求這些幼兒園定期接受主管機關查核、考評及公布財務資訊,並設有退場的機制,讓經營不善的幼兒園退場。

  • 第二面向是已建立非營利幼兒園支持輔導系統,以輔導非營利幼兒園提升教保品質。另外我們在今年也委託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遇見幸福幼兒園」的節目進行宣導,讓各界瞭解非營利幼兒園的辦理模式及核心精神。

  • 第三面向是我們會持續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的勞動意識,除了在幼保相關科系當中納入勞動權益講習外,也會要求地方政府在辦理教保研習時,納入勞動基準法及勞動權益相關議題。

  • 另外本部在今年4月26日也公布了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8條、第19條,保障教保服務人員可以組公會、參與公會,我們會持續透過這三個面向來管控、提升非營利幼兒園的品質。

  • 綜合以上的說明,這一個議題我們已正式在9月8日上線回應及發布新聞稿,本年度目標值也超過原訂的目標值,將持續督導跟協助各地方政府確實達到每一年預估的目標值,也會透過相關機制去確保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以提升教保人員勞動意識,創造對家長、幼兒、教保服務人員都有利的環境,所以本協作議題已經辦理完成,以上說明,謝謝。

  • sli.do:「提案和政策目標(1000班)量化一致的符合,不就好棒棒? 提案人的政策規劃和分析,真的好強!!」

  • 沒有啦!應該是抄教育部的(笑);我的意思是,我們實際參與那一個協作會議,其實提案人是用非常懷疑的角度來提的,看起來的政策是完全一致,但看內文是教育部真的做得到嗎?他們真的非常懷疑。

  • 所以這個是很有意思的狀態,既不是採油門、也不是踩剎車,方向盤都沒有轉,但不知道為什麼能夠提出這樣的政策目標,少子女化是整個社會都關心的事,這也是很有趣的狀態,也就是五千多個人的目標,就是希望教育部講得跟清楚——講人話——講到他們都可以聽得懂,且可以貢獻的地方。

  • 因此這裡的東西並不是像之前幾案政策目標的改變,而不是語言轉換,就像我們叫做「轉譯」,當然有白皮書、各種各樣的政策、中長程規劃等等,但就民間第一線的朋友們來講,他們要找到所有這一些資料,可能分散在不同地方,而且要看懂,那個是非常高的認知成本,因此等於透過連署案的方式,來把這一個東西翻譯成常民語言,然後我們可以即時回答,這確實是很有趣的形狀。

  • 也有朋友提到利害關係人當然不一定都贊成提案,但透過協作,找到大家可以認同接受的方法,就可以繼續推動,這就是李登輝前總統於1989年的名言:「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如果可以接受的話,即使是有一些不滿意,至少大家有一個明確、一致的狀況。

  • 也有朋友提到:「有PO成功拿協作會議成果說服長官的嗎?有沒有遇到怎樣的問題?想請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

  • 這個就比較像討論案了,所以是不是在接下來報告中間,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分享的,也可以盡情分享。接下來是臉書購物詐騙案。

  • 主席、各位長官,交通部在這邊對於FB臉書詐騙案來作摘要報告,這個案子在8月25日進行協作,誠如會議資料上所提的,針對那四個問題面向來討論,分別是:如何使消費者辨識不實廣告、減少臉書社群不實詐騙廣告、遭受臉書色情詐騙求償退貨無門及減少買方受詐騙。

  • 這個討論面向當中跟交通部有關的是在於提案人的訴求,希望貨運業者在寄件者的資料上應予詳細載明。另外,能夠提供買售者要在無條件拆封、驗貨之後,再做貨到付款的動作。這個案子在106年9月4日附議通過、成案,是屬於一個多主責機關的,也就是除了交通部之外,還有行政院、消保處、財政部,大家都是主責機關,所以各主責機關會就各權責的部分來回應。

  • 本部在106年9月29日的時候,先把回應的規劃期程公開在平台上,我們也在10月12日,也就是明天會召開會議,邀請提案人跟相關的貨運業者來召開會議研商,請貨運業者依照汽車運輸業的管理規定來明確記載寄件人的資料,也會研議相關貨到付款、保留爭議款的一些緩衝機制,我們之後會在11月4日之前完成正式的回應。以上是交通部的說明,報告結束。

  • 我在這一案是馬上去矽谷跟FB談這一件事,從我的角度來看,透過協作會議可以整理出非常具體希望臉書希望做的事,對於我們在跟這種準主權實體協商的時候,其實也是相當有幫助,他們的代表也會在後天的論壇上提出他們的初步回應。

  • 接下來是內政部的實坪案,我們最近在總質詢也有被委員問到。

  • 內政部報告,有關於房價改實坪制計價的這個案子,是在7月29日成案,最後附議人是五千五百二十三人,我們在8月1日聯繫提議人的時候,他瞭解現在的法律制度並沒有所謂「實坪」的用語,也並不是要改變現行不動產的登記制度。

  • 他是覺得現在房價資訊揭露的部分,常常把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即俗稱的公設價格綁在一起,導致民眾沒有辦法知道真實的房價。在9月1日協作會議召開的時候,除了提議人以外,我們也有邀請相關的業者,包含不動產開發業、仲介業、代銷業、估價師公會等。針對協作會議的兩項訴求,我們依限在9月29日於JOIN平台上正式回應,以下進行簡單的說明:

    第一,希望在實價登錄網站揭露實坪之房屋買賣每坪單價的部分,我們將參考民眾的建議,研議在實價登錄網站上增加有關於交易單價的資訊。

    有關於議題二,希望強制規範建商在銷售廣告中標示房屋每坪單價。這個部分我們在9月30日有邀集相關機關進行研商,後續我們會繼續跟公平會討論後續的處理方向,以上報告,謝謝。

  • 非常感謝。

  • 不曉得大家對於sli.do這一個問題,也就是「是不是有本來的政策經過協作之後,可以提出一些分享」有沒有要分享的?像剛剛聽到恆春案是很確定新討論出的方向,不曉得其他的案子有沒有朋友想要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或者是有沒有遇到什麼樣的問題?直接舉手發言就可以了,或者是也可以寫在sli.do上。

  • 財政部補充報告,財政部在5月報稅的時候,有一個「報稅軟體難用到爆」的案子,這一個案子經過協作之後,財政部滿重視的,也透過Mac的使用者、Windows使用者在進行(改善),除了在協作會議的成果之後,我們也有找提案人,實際使用Mac的使用者來表達他們的使用情形。

  • 未來的部分,我們在軟體的流程,已經透過精進協作會議(4次工作坊)產出後續開發的模型,大致上都已經出來,因此財政部簡單的報告是,稅務軟體的部分,我們應該算是協作會議的成功,也落實執行,以上報告,謝謝。

  • 有沒有遇到什麼問題?或者是覺得非常順利?

  • 碰到的問題都持續解決中,這個部分主要還是要廠商的配合,因為目前是關貿那邊在配合我們,因在現有的一些計畫(合約)已經擬訂之外,變成會有調整協調的情形,也感謝PDIS小組對於後續整個報稅軟體的持續規劃、方向提供很多的建議,謝謝。

  • 像那一個案子的特色是,連署人跟提案人對於Mac軟體的使用方式跟技術懂得比我們多,甚至(懂的比)一些廠商多,與其讓他們不斷抗議,不如在是大家的廚房,而一起進廚房跟燒菜的方式,他們發現一年之內改動的部分就這麼多,其他的部分要兩、三年來做,因此到這一個方向之後,就不會像之前有那麼強的抗拒情緒。

  • 不曉得有沒有哪一些PO們還有要分享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目前暫時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入國發會的兩個簡報,一個是關於這一個平台本身,另外一個是國發會拿自己的案子作的評估調查。

  • 國發會第一個報告案是「提點子」兩週年的成果。

  • 緣起大家都瞭解,因為經貿國是會議社群建議要建立一個常態的提案平台,所以國發會在104年2月建置這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 因為這一個平台,所以有訂一個實施要點,並經過兩次的修訂,因應不同的需求,社群及公民也有一些建議,所以實施要點有做一些調整。

  • 另外,因為最近提案多、成案也多,實際上提議的成案門檻也可以調整,趁這個機會看各位有沒有這個想法。

  • 後續部分修訂,如外籍人士透過客服反應,也就是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參與討論及提案,像韓國對於國內的特定議題提案當中,事實上是開放到住在韓國的當地人,有十二、十三種的外語,皆可以提案,因為不是連署,但是提案的性質。

  • 我們修訂以後,因為我們有一個特定議題,也就是人別確認、獎勵機制這一塊,跟政委所說的敘獎不一樣,我們的獎勵機制是對民眾的獎勵機制,我們在下個月會徵詢意見。

  • PPT所呈現的是最新的流程,原先的流程是第一階段十五天取得兩百五十份,會進到第二階段的三十天,並取得五千份連署才會成案。後來因為程序有一點複雜,所以我們就把它拉成一階段,原來兩階段變成一階段,就直接到六十天的附議期限。

  • 參與平台的架構是國民提議、政策諮詢、法律及法規的部分是今年1月1日全面開放討論,因為法律的部分是要送到立法院,而法律部分,部會並沒有主動公開討論,因此等一下會簡單說明。目前國發會法協要提議修訂實施要點,也就是法律要全部開放到「眾開講」討論,目前的發展趨勢大概是這樣。

  • 「參與平台精進時間軸」主要有三個修訂,在6月29日裡面,我們「提點子」是有開放討論、附議的按讚數,另外一個也有開放附議。第一年使用的人數是66萬,第二年到9月10日大概700多萬,成長十一倍;成案數的成長幅度也滿大的。

  • 提議案類別統計的部分,民眾提案了兩千兩百三十三件,因為國發會會檢核,檢核如果沒有通過,我們原則上就不讓他進去附議,大概是佔36、37%左右,成案的比例是7.1%。

  • 接下來兩年的簡要說明,據說成案數是兩年的差距,滿大的,從民眾的提案當中,因為事實上已經有通過,比第一年高出很多。

  • 每一月的成案數當中,都高於第一年,9月份實際上是只統計到9月10日,所以如果以9月來講的話,實際上總的成案是六成。

  • 再來的比例來講,主要是教育部、交通部、衛福部、內政部,這十三個部會是最高的。前三類是成案的58.4%。

  • 「提點子」的成案,民眾提議來講,還是以前面剛剛所講的「交通及體育」、「法規制度改革」及「內政」的類別比較高,成案比例的部分,還是教育、交通及內政成案比較高,有部分的提案涉及到多部會。

  • 另外有五則提案實際上在一天內就成案,部分的社群跟團體關注特定的議題。

  • 在3月17日當中,政委每個月處理三個議題的工作坊,實際上對於我們後續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實際上也有滿大的教育作用。

  • 底下有三個案例分享,後面就不再細談:

  • 第一,「工作坊協作」有提到請國家生產0.01%的Atropine,抑制近視,這個案子沒有成案,只有四百三十四連署。新加坡認為要提早預防學童近視的比例,因此有0.01%的Atropine藥劑。而這一個案子經過協作後,衛福部也同意,所以後來取得申請藥證,因此就上市。

  • 第二,有關於內政部空勤進駐機場,這個剛剛有提到。

  • 國發會為了瞭解參與平台的成效,我們今年會辦理調查,現在是要舉辦第二次。參與平台所能取得電子郵件,目前的調查,參與平台大概有57%是透過電腦,在可以複選的情形下,將近八成的民眾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了附議,而不是來參與「來監督」或「眾開講」,很精確的目標是進來,所以進來的單一個時間,大概都不到兩分鐘。

  • 對於參與平台還是偏好行政院「提點子」的功能,對於參與平台的影響力,實際上有三分之一認為參與平台有影響力,但三分之二認為參與平台的效益還是有限。

  • 另外,有七成三的會員肯定平台會增進自身對公共參與或議題的知識與興趣。在線上公共參與當中,實際上有五成三的民眾以前從沒有在相關的社群討論相關議題,實際上是第一次在這一個平台參與附議或討論,對於像沉默的一群,是可以透過平台,讓他們有一些公共政策的參與管道。另外,參與平台的整體反應是六成八。

  • 在今年6月29日有提供新增的兩個功能,一個是簡訊附議,另外一討論區留言點述功能。我們在發現的功能中,第2頁跟第3頁是透過簡訊來附議,並不是透過電子郵件回傳,我們提供這一個功能改善,讓一些民眾可能會更容易附議。

  • 我們提供討論區有留言、讚的數位功能,當時統計有一百八十五則在附議中,一百一十三則的六成一有參與過,而民眾會留言,大概是一千三百四十五筆。因為我們有開放點讚,附議中四成三會點讚,附議中民眾會發表意見或點讚,因為議題不同,所以有四成至六成的民眾會參與。

  • 「公共治理發展」當中,我們認為從以前的公共治理到新公共治理,強調管理效能跟法規鬆綁,到前幾年的網路治理,也就是利用不同關係人的溝通、協商,能夠提升公共治理的價值。

  • 其實到最近是希望建立由下而上的價值來建立社會韌性、彈性的模式,事實上這個是未來的趨勢。

  • 「提點子」下一步會加強跨域及跨縣市的合作,我們也希望「提點子」可以當作全國參與政策的單一管道。我們會新增「參與式預算」,而系統在測試中,大概是月底或者是下個月就會出來。

  • 近期規劃是人別確認,因為這個是要跟內政部戶政司介接,上禮拜中央銀行也有提到未來要徵稿,然後要做投票,希望能夠做實名制,但是以臺灣網路是完全做不到實名制,因此我們滿樂觀中央銀行是不是可以以人別確認當作第一個案例,來做網路實名制,這應該是在今年12月大概可以完成的。

  • 參與平台介面事實上已經完成,是在內政部那一塊,目前作系統的調校。

  • 另外一個是參與預算,在中央當中是偏向文化部跟地方政府,我們後面還有一個獎勵機制。

  • 另外一個是人別驗證的應用,像各機關要做類似實名制,基本上也是實名制的驗證,目前可以參考這個流程,像民眾可以上特定議題,可以用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這個是不是可以投票?

  • 人別驗證當中,實際上當初的規劃當中,來源有兩個,一個是高雄大林埔要遷村,問可不可以做,我們認為未來可以做;接著是參與是預算,後面做人別驗證當中一直都沒有辦法做,在網路運作當中沒有辦法參與實體投票,就沒有辦法參與預算,因此當初才會開發這樣的服務。

  • 參與是預算的架構大概是這樣,以上。

  • 非常感謝。我想問一下,中央銀行說要調查,那個是10元硬幣案嗎?

  • 上個禮拜來詢問是說要徵稿,然後再做網路投票,類似實名投票,也就是哪一個票比較高。

  • 但是是之前「提點子」的那一個?

  • 等於是「提點子」轉「眾開講」的另外一個案例。

  • 大家知道之前有連署希望10元硬幣改成莊朱玉女的態度,中央銀行的態度很不錯,是說要辦嘉年華來辦,有各種各樣可能性,可能是動物不一定是人,等於是擴大徵詢,不是問單一關係人的情況,我覺得這個滿好的。

  • sli.do有相當多的問題,我能處理就處理,如果問國政就請國政問。

  • sli.do:「預定在11月初辦理的「澎湖東西吉廊道海域禁漁案」,日前賴院長到澎湖視察,已經直接裁示「階段性禁漁」,而保育人士隨之跳出來表示失望..... 請問,這樣,協作會議接下來要怎麼處理才好哇?照舊開?不開?還是? (本想私下請教,但想想將來其他部會或許也會遇上這種事)」

  • 簡單來講,縣長希望先禁底刺網,接下來開始禁止澎湖縣以外的作業,澎湖縣以內是用傳統漁法來作業,未來等等相關的政策、配套出來之後,慢慢輔導漁民轉型之後出來之後再禁漁——括弧的部分就不唸了。

  • 協作會議的目的是要確認事實,之所以去當地開,是因為當地的居民是因為行政院在徵詢的時候,很少問當地第一線漁民朋友們的意見,即使是為了把這一件事說明給大家聽清楚,我們都應該要開協作會議。

  • 另外一件事,其實院長講的方向,跟我們之前在PO也有來開會的那一次,也就是海管處的立場其實是非常接近的。

  • 因為如果我沒有記錯,是2014年3月國家公園成立的時候,當時有約定第一個五年計劃不會改變禁漁區的設置,但是到第二個五年的時候,就有可能改變。

  • 這樣子算起來的話,也就是2018年底左右,他們就要提一個新的計畫。

  • 新的計畫能不能取得當地的共識,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當地的共識沒有辦法取得的話,可以想像會有新一波的角力。

  • 之前的恆春案的例子告訴我們說,也許大家面對面、並不是隔空放話的時候,比較可以找出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解法,並不是在六十天內回應,而是在一年之內回應,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確認,因此這一件事,我們協作會議,不管政策進行到哪一個方向,其實都是有幫助的,因此這一個部分還是會開。

  • 我們也感謝立法委員協助確認事實,整理出來這一些東西不管政院、立院或者其他機關的參考。

  • 我們做協作會議的目的,並不是當場有結論,而是確保雙方有理解,做的是語言轉譯的工作。

  • sli.do:「請問超過5000人附議是否具有統計資料的代表性,是否應該看看地區分或年齡層分配?只有人數資料來看提案與附議的代表性可能有爭議,特別是涉及全民性或政治性議題部分!」

  • 我記得連署頁面有一個功能是看地區別。年齡層的分配,這會需要人別確認。

  • 這個朋友擔心只讓五千人來提單一方向的解法,是不是可能有爭議?但我們看到有爭議的議題——好比像之前同性婚姻——會看到左邊提兩個案子,也就是各五千人、一萬人,另外一邊也各五千人、一萬人提,所以等於兩萬人在這個平台發表不同的意見,即使是這樣的情況,問題也不在代表性,而是意見的多元性,等於主管部會現在就有兩萬人訂閱的電子報,可以一次把事實性的東西講清楚。

  • 至於代表性的部分,不知道國政有沒有什麼說明或者是年齡確認等等。

  • 如果問附議者那個部分,實際上沒有辦法區別;但如果是在調查當中,會問居住地點,那個是會有的。

  • 調查的結果,請讓大家參考。

  • sli.do:「今天所有簡報跟文件是不是都可以公開在網路上?」

  • 我們的原則是可以,所以如果有要抽掉的部分,麻煩email或者是跟致翔或者是其他PDIS同仁講,我們預設之前的簡報,因為逐字稿都公開了,簡報公開在網路上讓大家知道我們在講什麼,我想是比較好的。

  • sli.do:「2年來的成案率還是偏低,原因分析是?都是附議數不足嗎? 其中atropine藥案雖然未成案,但仍被主管機關考量落實,這樣的案子多嗎?民眾提點子的管道,不限<提點子>, 有和首長信箱/部會臉書來交叉比對嗎?」

  • 這一案很特別,因為雖然沒有成案,但PO投票之後,到最後還是考量落實。這個問題問這樣的案子是不是很多?另外,民眾「提點子」的管道並不限「提點子」,我們這邊是不是有首長信箱、部會臉書來作交叉比對?

  • 我可以很具體回答,我們開PO的月會,之前國發會提出來的案子當中,的確看起來有一些不會成案、也沒有成案,但因為社會氣氛或者是因為這一個案子的利益關係人的特殊性,覺得還是值得討論,這一個案子並沒有很多,大概是個位數。

  • 我們在之前的月會當中也反覆有PO提出說我們的精力有限、每個月處理的案子有限,如果有五千人以上的案子,還是優先處理這一些,因為能夠碰到的人比較多,所以未來的比例也不會增加,大概就是個位數。

  • 另外,民眾「提點子」的管道,當然不限「提點子」,有首長信箱、部會臉書,不曉得有沒有朋友想要分享從首長信箱或部會臉書提到協作會議的困難?因為我們目前在月會上還沒有從首長信箱或部會臉書的案子,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說的?

  • 我補充一下,實際上以目前來講,部會首長信箱跟行政院院長信箱當中的資料並沒有開放,以其他機關來講,沒有辦法作交叉比對。

  • 除非要像台北市做單一窗口以外,才有可能,不然實際上目前來講是做不到。

  • 瞭解,所以需要一些系統的建置,才有可能做這一件事。

  • sli.do:「我們部先前有發生,提案人是一個未立案組織,由於在該議題上,常發生,民間代表性的問題(同個組織名稱,不同人同時認為自己才是代表人)。請教是否有建議處理方式?」

  • 其實常常都是這樣子。我們目前的處理方式是這樣子,提案人署名就是一個自然人,當然就是參與者,協作會議也會邀請他來,但是如果像提案人的名字本身是組織名字,我們就是任他在國發會的「Join」平台所留的聯絡方式,不管是email而或者是電話,我們寫email過去,誰看到就是他,留電話打過去就是他。

  • 我想我們做了一個網路平台,可能也只能做到這個程度,不太可能因為他的名字寫的是組織或者團體,我們就必須要調查這個組織或者是團體說誰說了算,這個還滿困難的,尤其在我們不太認識他們的情況下。

  • 因此我們的做法是按照協作會議的參與須知,如果提案人是團體組織,他們自己要找一個人,我們只負責聯絡那一個email或電話,如果本人沒有辦法出席,找一個代理人出席就可以了,從那個電話或者是email告訴我們說就算他的名稱不是自然人的名稱也算,也就是一個名額的情況來處理。

  • sli.do:「協作會議的方式雖然累了一點,但比起傳統會議更可以釐清問題和分工方向,推薦今天在場的長官們在未來規劃新政策的時候參採!」

  • 確實,我們儘量把培力的重點放在事前準備,確保開一次會就可以有效對焦,這是滿重要的。

  • sli.do:「建議多宣導,很多中南部、或中高齡者對於這個機制很不清楚,建議可發文給鄉鎮市公所張貼公告或海報,讓更多人瞭解及參與。另外,很多阿公阿媽都不會用網路及手機,這部分可以思考如何處理」

  • 雖然現在自然人有超過四百萬人在「Join」平台,表示還有一千多萬人的工作空間。意思就是說可以發文給鄉鎮市公所海報來參與,很多阿公、阿嬤不會用網路跟手機的這一件事,要如何處理?這個部分我想之前國發會想要結合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與參與式計算,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這一個機制當作這一個平台的最後一哩路,因為畢竟社區性事務是他們比較容易參加、理解,但是在瞭解的過程中,大概可以知道這一個平台的功能跟處理的方法,這部分也請國發會參考。

  •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的話,我們就進入第二個報告。

  • 國發會第二個報告是提議成案的滿意度調查。

  • 這個調查實際上是依據實施要點第8點第7條規定辦理,實際上是希望透過這一個調查,回應給權責機關,也就是讓權責機關瞭解民眾對機關處理及回應的看法,我們希望建立成案的評鑑機制。

  • 成案的附議者、提案者基本上是分這兩個,一開始規劃是從第一案開始,但從第一案開始的104年免疫細胞療法開始到現在,很多附議者的記憶模糊了,因此我們從今年成案以後,統計到8月底是四十六萬件,我們希望每週調查一案,實際上是趕不上進度,因為今年是第一次,因此到年底我們有十五案會調查,明年看看是不是再加快,一個禮拜等於是兩案調查,程序是這樣子。

  • 成案以後,原則上我們會在成案以後的一個月內來作調查,成案後讓附議者瞭解相關的訊息,大概是一個月以後來作滿意度調查。

  • 另外一個我們會請機關協助的是,因為調查裡面,機關是可以加問題的,但是不能減問題,只能加問題,就看機關要不要再新增。

  • 另外,機關在調查前,如果有一些最新的進度,實際上能夠更新,讓參與調查的附議者、提案者可以知道有最新的進度可以跟民眾說明。

  • 另外,這一個調查原則上是用附議者的簡訊與電子郵件。我們七天會再追一次,大概是這樣。

  • 原則上這一個報告是內參,看各位機關有沒有需要,我們把滿意度的調查公開,以國發會來講,是沒有意見的。

  • 這個調查我們分為四個面向:第一個是「提點子」參與情形、權責機關回應情形、「提點子」推廣及「提點子」建議等四個構面。一個是提議者、一個是附議者,中間有八題的差異,各位可以參閱。「提點子」的部分,機關的回應情形、回應程序、回應面向,此為第二個面向。第三個面向是對平台整個滿意度調查。第四個面向是使用者背景。

  • 在問卷當中事實上就可以作調查,(投影幕打開問卷調查畫面)先瞭解提案者的訴求,接下來是機關的第一次回應,接著有第二次機關回應、第三次機關回應及第四次機關回應,接下來是問卷的部分。問卷是一頁式的設計,也就是從頭填到尾,提案者大概有三十道題目,附議者大概有二十六個問項,後面可以寫確認,然後就可以送到後台,流程大概是這樣。

  • (回簡報頁面)底下跟各位分享兩個案例,因為我們除了要測系統,也要瞭解架構是否妥適,後台有部分會自動產生報表,我們要測試系統的整個流程,因此我們找國發會的兩個議題來作前測。

  • 我們在9月29日有發文給各部會,也就是到今年年底有排一個調查,我們給各部會有提供一份報告,另外一份沒有提供,如果各位需要的話,我們也可以再提供。

  • 我們函給各位報告「計畫管理法」的案子,另外一個國旅卡的案子沒有提供,如果各位認為有需要的話,我們再提供。這兩個報告裡面的滿意度差異很大,也不是不提供,主要是取消國旅卡的案子,因為我們在做調查的時候,幾乎都是公務人員填答,公務人員又很會寫文章,開放題填答的資料比分析的資料多一倍,大概將近七十頁,原本的報告我記得是二十八頁、二十九頁,但取消國旅卡的案子是七十頁,主要是開放題的建議。

  • 計畫法的回答率是三成二,取消國旅卡的填答率是百分之七十一。另外一個是,兩個調查當中,男性關注比較高,也都偏向於三十歲至六十歲的年齡層。另外一個,因為國旅卡的填答人還是以公務員為主,將近八成。

  • 接著參與的情形當中,主要都是透過社群串聯。

  • 但是在做機關回應的滿意度當中,計畫法超過六成,附議者滿意主責機關的回應,但在國旅卡當中,大概只有七成八,一般的附議者不滿意政府機關的回應。

  • 你的處理程序當中,如果很完備的話,實際上也不會那麼差。我的意思是,整個處理程序當中都很開放、透明,且這兩個案子事實上也都有透過政委辦理的工作坊協助。

  • 像在計畫管理法當中,認為參與平台的滿意度大概有九成一,但是對於機關回應的方式,就國旅卡案中,原本機關的回應滿意度並不是那麼高,實際上只有三成四。

  • 對於是否有受到尊重的議題,雖然不見得會完全採納,但實際上有感覺到受到尊重。

  • 這個是交叉分析(如PPT),也有提供給各位參考,這個資料比較細。

  • 另外,計畫管理法當中的提案者有填答,國旅卡這一個案子並沒有。

  • 但是計畫管理法當中,(填答者)實際上對於機關的看法其實都是持比較正面的看法,所有附議者跟提案者一直關注這一個議題——一定會關注的——以國發會來講的話,雖然有一些承諾,但在後續的推動作業,並沒有放在網路上,因此(填答者)就直接提到沒有召開後續的會議及進行。

  • 另外,就這一個調查當中,原則上我們有提到每週會調查一件,現在調查是內政部的警察加班的問題。國防部今天也會啟動調查,後續還有勞動人事總處。如果你們想要補充問卷,也就是對於機關的一些看法或者是想要瞭解哪一些意向,都可以加問項。

  • 另外一個是有沒有的補充說明,讓我們可以作一些應變,以上說明。

  • 非常感謝。

  • sli.do:「下午有重要會議召開,需回去準備,請問可以默默退場嗎?」

  • sli.do的好處是可以直接在上面表示,所以這一位朋友已經退場了。

  • sli.do:「民眾對成案的評價取決於提案的處理結果,這樣的調查作用?國發會對於此二案的調查心得可以分享?(不是只分析調查結果)」

  • 我想這一個問卷還滿細的,像剛剛國旅卡案,大家可以發現雖很不滿意處理的狀況,但中間還是有過半的人覺得被尊重,這對於程序、實質都分開問的,也還包含資訊公開等等的面向,所以這應該是有處理到的。

  • 另外有一位朋友贊成公開滿意度調查結果。像這份簡報當然會公開,其他的部分也是尊重各個部會,但是國發會自己至少統計部分資料公開對大家都有好處,至少讓參與連署的朋友們知道我們是很認真在看這一件事,也是在試著改進大家使用者的體驗;而致翔想要公開道歉說沒有訂便當(笑),但我們十二點應該會結束。

  • sli.do:「可以知道回收率或代表性?」

  • 這些在簡報裡面都有寫,一個是百分之三點多、一個是百分之七點多。

  • sli.do:「從案例看來,成案回應之機關滿意度,顯然和議題性質有關,民眾實質利益和政府純行政作為,得到評價就有落差!另建議要問滿意、不滿意的原因。」

  • 當然跟議題性質是有關係的,因此原因的部分,也就是開放填答的部分,建議每一個部會自己想要特別知道一些事的話,也都可以參考。

  • sli.do:「填答率偏低,結果可信度堪慮,但還是給主辦單位加油鼓勵。」

  • 我想等這一件事做成比較常態,大家會覺得很像你去修手機,後面會打電話來問滿意度,這個是基本作業的一部分,大家比較習慣的時候,這個填答率會慢慢偏高。

  • 有三位朋友代表不是為了便當而來(笑),非常感謝。其他部分的代表性跟統計的部分,可以自行判斷,以上是這樣子。

  • 最後有一個綜合討論,國發會是不是有一個討論案?

  • 用五分鐘來報告。

  • 希望大家可以儘量拋出議題在「眾開講」討論,在6月、8月都有提過,希望在10月份可以再提一次。

  • 目前辦理的情形,還有十二個部會完全沒有議題討論,目前開放全部的有一百多個議題,中央有九十二個議題。

  • 辦理的情形,目前第三季的話,只有中央四則,地方政府是兩則。

  • 先跟各位說明一下,為何要把審計部拋出來?因審計部今年3月才導入參與審計,他們到現在有十八則議題,中間還有三則議題在討論中,因為審計長非常地積極,他們希望所有對於地方政府審計時能夠先徵詢民眾的部分看法。

  • 因為他們明年還有一個比較重大的活動,也就是審計部成立九十週年,他們也希望可以跟國際的審計接軌。

  • 另外,針對報告事項比較積極,因為他們每一年會寫三十個專案查核,他們會從各機關挑案,然後從專家的討論當中再挑,原來每年三十案會選二十五案,其中五案是開放民眾票選查核,後面的部分可以給各位參考。

  • 有關於法令草案預告的部分,上次有提到從8月1日開始,一開始是說公告六十天由行政院公報介接到「眾開講」,可能跟美國在台協會的認知不一樣,所以後來就全部調成在政府公告的可以在8月1日的「眾開講」,到10月1日,目前有六百二十六則。

  • 有關於一開始有跟各位公告的是法律案,我們在下下禮拜會討論,在實施要點第一項當中,也就是增訂法律草案,未來機關的法律草案一定要自己po,因為法律案並不會介接到政府公報,未來如果確定的話,請各部會要放到這邊來,因為後面會做一個評核機制,大概是這樣子。

  • 美國商會有提到研擬的階段的法律、法規命令,如果前後公告修正太大的話,建議機關再次公告,後續會在下個禮拜來作討論。

  • 8月底國發會有建議到年底各部會是不是有一些議題,也就是有一些KPI,每一個部會都希望可以公開討論,但各部會都沒有一些議題,目前調查回來,大概只有十六則議題,也就是只有一部分的部會有回應,統計到月底,有十六則要討論。

  • 因為衛福部的回應是在臉書有公告,國發會另有三則在法協處理,雖然是涉及到各部會的權責,但國發會這邊主動討論,因此沒有列入統計當中。

  • 我們希望研擬「眾開講」,可以廣徵民眾意見。就我的看法是,跟審計部看,事實上輸得太難看。我們就底下作一些議題的建議,也就是未來的重大施政,提報的重大決策,事實上有非常非常多,以國發會或者是我本人來講,很難瞭解各部會有哪一些議題可以開放討論的。

  • 因此就目前民眾關注的議題兩千多件當中,像人總、工程會、農委會、法務部、環保署等等,找出較具體問題,可以讓各位不要傷腦筋。各位PO可能會很傷腦筋,也就是很難找議題,因此如果主動將民眾主動關心的議題放在「眾開講」,可作進一步的徵集。謝謝。

  • 這個意見徵集,在sli.do上有非常多的意見,我們就來看一下。

  • sli.do:「我也不是為了便當來開會的(因為知道80塊的不好吃,誤)」

  • 知道行政院的80元便當不是很好吃(笑)。

  • sli.do:「問卷調查不是只有問回答內容的滿意度,也包含程序面、資訊公開等面向。建議看會議資料喔~~(之前國發會也有發文給各部會說明此事,裡面都有詳細題目)」

  • 這個是問卷的部分,問項有一些可以刪減或者是合併,如果有具體的建議,隨時都非常歡迎提出,這些請國政參考。

  • sli.do:「法律草案預告中所提之內容有顯著差異者,可再次踐行公告。所謂「顯著差異」有明確定義?」

  • 這個是哪一個部分的差異,是院自己或者是有什麼客觀的標準?

  • 目前並沒有說哪一個機關是顯著差異,但因為那是美國商會建議的,會納到下個禮拜的會議中討論。

  • OK,所以這個目前還在「提案人原文照登」這個階段。

  • 當然部會要自己覺得公告出來是,真的讓人看到他提供的意見真的有產生作用,我想這個才是最主要的目的;當然什麼是顯著差異,接下來會有會議處理。

  • sli.do:「敝機關不愛提徵詢議題的原因,是所屬機關認為,法案預告已經上平台徵詢意見了,另外,之前提過一次,結果馬上被質疑部會要幹什麼,結果根本不敢再提」

  • 我們知道「提點子」是民眾想的;法規預告本來就是得預告、討論,這一些都是行政程序的一部分;但哪一些要提到「眾開講」的這一件事,目前以我的瞭解,在大部分的部會都還不是行政程序的一部分,就是並沒有內部的要點或規則來進行處理,所以這從首長的角度來看,這是增加額外的風險,確實是這樣的情況。

  • 本來就想要在網路上用問卷或其他方法的話,等於「Join」平台提供一個比較不需要自己架的方法,如果需要額外的功能都還可以要求。

  • 跟上次的季會想法一樣,如果本來就要在網路上問的話,不管用什麼方式,像FB或什麼之類的話,真的可以考慮「眾開講」作為一個平台,把人倒流在這邊。但是如果不在正規行政程序當中,大家要想的是,怎麼樣的情況之下,將蒐集下來的東西是對大家有用、並不是沒有用的,這真的是大家可以考慮的事。

  • sli.do:「強烈覆議這位的→→眾開講是提供各部會擬定政策或法規時,多一管道徵詢外界意見,請千萬不要變成規定各部會一定要有議題上去,那就流於形式了」

  • 我們上次確定不會。每兩個月國政都會來提醒我們現況,大家不用擔心。

  • sli.do:「建議季會應選擇較重要或特殊性議題;一般性報告議題,似宜放在月會,以節省大家時間。」

  • 其實今天的報告多少有挑過了,報告的內容,我想未來也可以更精進,把具體有學到跟值得分享的部分,更一開始就挑出來處理。

  • sli.do:「眾開講的徵詢機制運作普普,應該考慮機制調整,不是再增加管考」

  • 癥結還是「眾開講」到底收到資料的雜訊跟資訊比是多少,我想這個是最關心的事。但是這一件事又是靠好的版主、好的先期規劃、好的利益關係人溝通來確保的,如果沒有好的成效,機關沒有什麼動機投入這麼多的成本去溝通,也就是這如果你啟動,會越來越好的循環,但是如果不啟動的話,其實每步都會有一點卡住後面,我們在各個機關都看到類似的情況。

  • 我們沒有push一定要幾案,但各個部會覺得這一件事是真的一年之後才要決定,真的值得徵詢,來討論看看的話,其實把那一案做好,比KPI要衝多少來得重要,這個是我個人的建議,但如果你的回應當中不是你機關的權責,「Join」也是一個很好的地方去cue其他的機關,或者是用多主責或協辦的方法來處理。

  • sli.do:「為與審計部比拼而流於形式,立意頗…佳?」

  • 我想這個是大家的共識,我們並沒有真的要衝數量。但是,我們有列出數量的原因是,等於提醒各個機關好比有一個案子可以用這樣的方式規劃看看的話,也許是一個大家內部練兵的一件事;當然我理解大家可能收到廣泛的意見,但不會有太大上了媒體、太大政治風險的議題去練。

  • 其實審計部也是這樣,如果大家看一下審計部的案子,都是這樣,一開始都是這樣,不用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 以上是sli.do的回應,不曉得大家有沒有要討論的?

  • 有關於投影片第16頁當中有提到建議公平會就「遊戲廣告不實」及「臉書購物詐騙」這兩項議題開放徵詢,因為前面在歷次協作會議報告中已經有提到,關於遊戲廣告不實及臉書詐騙涉及廣告不實的部分,現行公平交易法及相關的處理原則,都已經訂有相關規範。

  • 所以如果民眾要反映這樣的情況,若屬公平會職掌範圍,其實都可以用書面方式,直接載明不實廣告的具體內容向公平會反映,因此這兩項議題尚無須到「眾開講」對外進行意見徵詢。

  • 瞭解。你認為個別找你們,比起大家公開討論,你們目前實際上比較容易聚焦處理?

  • 是,現行公平交易法已足以規範。

  • 好的,ok。不曉得大家有沒有要提出或者討論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好,如果沒有的話,還沒有到十二點,我們就結束這個會議。

  • 再次提醒,我們會在第四季的季會結束之後,發文請各機關從優敘獎。

  • 新的一批PO名單,也希望現在就可以開始討論,我們在12月31日會產生新一波PO的名單,謝謝大家。